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文集
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
一、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
不能解除劳动
合同
的条件,劳动中有明确规定。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
:
(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
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条件下不能解除劳动
合同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
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
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
内容达成协议的。
最后还有有关裁员的问题,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
合同
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
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
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主体在生活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十分常见。而在诸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就是如何确立诉讼主体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当您遭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应该将谁列为被告人或者第三人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应该......
·
手骨折工伤能赔多少钱呢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时,难免会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工伤。工伤,主要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所受到的伤害。关于工伤如何赔偿的规定,我国主要是先确立工伤的等级,进行工伤鉴定再进行赔偿。那么,手骨折工伤能赔多少钱?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手骨折工伤定级问题工伤是工作伤......
·
同工不同酬违法吗
同工同酬一直是每个劳动者的愿望,但是在实际中只存在同工不同酬,所以,很多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就容易受到打击,对社会发展具有严重的阻碍作用。很多劳动者都会问同工不同酬违法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同工不同酬违法吗同工同酬是违法......
·
苏州2023工伤赔偿基数是怎样的...
苏州工伤赔偿基数是怎样的?一、苏州工伤赔偿基数是怎样的?苏州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的职工的平均的工资来进行。这是在计算误工费用当中所采取的技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是以此为基数的具体的如下: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
·
成功代理杨某诉周某变更抚养权纠纷
案情介绍: 2009年3月19日,杨某(女)与周某协议......
·
南京专利律师
南京专利律师办理专利纠纷案件,解决专利纠纷,包括专利......
一般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一、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
离婚财产分配律师怎样收费?1、计件收费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
·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
侵权行为的特征是什么??(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
刑事赔偿决定书不服怎么办?对刑事赔偿决定书不服的,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提出上......
一、从批捕多长时间能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
普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普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1、普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
关于车险平安险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我们随处可见的就是对于保险公司,尤其是车险的相关条款,那么有些人对于这些条款可能会感......
在说到财产的时候,人们常常将财产分为两大类——动产和不动产。但是,关于哪些属于动产,哪些属于不动产,人们却无法清晰的区分......
有问题要咨询?
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湘西律师
深圳律师
巴音郭楞律师
开封律师
长沙律师
璧山区律师
淮南律师
牡丹江律师
延边律师
河南律师
崇明区律师
自贡律师
黑龙江律师
西藏律师
临沂律师
盐城律师
平谷区律师
福州律师
衡阳律师
萍乡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律师咨询
·
医院的心脏起搏器出产证明书不知道是有还是没有,医生不
·
你好,我是今年4月底骗我和他离婚他是被执行人不能有财
·
可提供电话吗,有案打
·
我是长春绿园区的我母亲因病住院花了将近四万元左右,请
·
我在XX贷借款一千元到账775元,现在逾期67利润长
·
试用?天,老板叫不要来上班了,过了?天那7天的试用期
·
本人在公司与同事争吵打了起来架,请问律师该怎样判定轻
·
我弟弟涉嫌组织卖淫罪被逮捕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做?
·
在逃情节能否减轻?,事发后哥哥一直未离开当地
·
汤律师,请问你说的产假是178天是最新规定吗?
·
财产分配权,父亲被车压死
·
关于老人赡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