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文集
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
债权债务
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二、合同解除时如何维权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事实的出现可以导致合同解除的问题进行事先的约定,使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更为明确。
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确实出现一些不利于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或当事人确实不愿再履行合同而又不属于约定解除、法定解除的适用情形时,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向对方做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及时将不能履行合同、要求尽快解除合同的意思以书面形式告之对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取得对方的同情和理解,本着不给对方造成损失或尽量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初衷,就合同的解除以及解除的法律后果问题提出积极的解决建议,在征得对方的同意,最终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的基础上,力求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切忌对合同的履行不管不问或单方擅自撕毁协议。
3、当出现不可抗力,对方严重违约等法定解除合同的适用情况时,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将解除合同的意思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应对有可能出现的诉讼纠纷,还应注意取得、保留相关的证据,如不可抗力的证明、对方严重违约的证据、自己合理催告的证据等等。
4、注意单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权利存续期间不是无限制的,如果属于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合同的适用情况,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一、无偿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
·
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而在签订了这样的合同之后,对劳动者而言,自己的利益可以说也会受到更多的保护。那对于这类合同而言,是否能够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呢?要是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
买卖合同条文有哪些内容
买卖自古以来一直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组成部分。买卖,一般指双方通过实物或者货币进行交换以换取自己所需物品,一般会签订买卖合同,买卖是人类最早最基本的交易行为。在完成卖买,签订买卖合同的过程中,法律会对我们产生什么样的帮助和影响呢,买卖合同条文有哪些相关内容呢......
·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一、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1、从标的层面分析。权利抵押的标的是可让与的财产权利。收费权担保贷款中的收费权固然是由行政法所定,但该权更强调自身的经济价值属性,即行政属性是形式体现,而财产权利的属性才是其本质。显然,其并不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
·
焦作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怎么导航?
焦作市看守所大厅电话:0391-3271739导航地址:焦作市...监管支队焦......
·
乐清市看守所
浙江省乐清市看守所地址在乐清市乐成镇后所村,在乐清......
·
双方短暂同居几个月,分手后要按共同财产分割吗?
事实上,同居男女分手解除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时,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将按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如果双方的财产混同程度较高的,将可能会均等分割处理。 但是,因为双方只短暂同居几个月,财产混同程度较低,因此,分割财产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
·
离婚抚养费固定收入支付标准是多少
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过程当中,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一部分人都不能够达成一个共同的协议。所以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来给抚养费制定一个标准。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离婚抚养费固定收入支付标准是多少......
·
什么是预约离婚,怎样的预约离婚
婚姻关系始于结婚,止于离婚。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你听说过预约离婚吗?什么是预约离婚?怎么预约离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下文。一、什么是预约离婚预约离婚,是指要......
·
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如何支付
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为单位创造效益,单位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具体来说,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如何支付?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一、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如何支付按照我国劳动......
·
欠债人欠债不还恐吓要债人怎么办?
欠债人欠债不还恐吓要债人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借款给一些没有诚信的人,后续会产生一系列的麻烦。要债不仅费时费力,甚至还可能碰上被欠款人恐吓的情况。那欠债人欠债不还恐吓要债人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
·
自诉
自诉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控诉形式。它在诉讼史上出现远远早于公诉。在刑事诉讼的发展中,“弹劾式诉讼”是最初形成的诉讼模式,启动这种诉讼程序的机制便是被害人或者他的近亲属行使控诉权,这种控诉形式保留了原始社会血亲复......
·
环境侵权案件中的合理费用
为防止污染损害发生和扩大、消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而采取必要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一)污染控制费用;(二)污染清理费用;(三)污染处置费用;(四)应急监测费用;(五)人员转移安置费用;(六)环境修复费用;(七)生态恢复费用;(八......
·
如何理解新刑诉法第121条的规定?
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需要对诸如电子证据等不能辨别真伪的证据进行鉴定,且需将鉴定的结果告知各方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此项规定也即新刑诉法第121条对鉴定结论的告知及异议的规定,具体噶如何理解该条文的内容呢?一、如何理解新......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会分给后代吗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会分给后代吗?不少夫妻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都会有此一问,而这里的后代往往是指他们的子女。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会分给后代吗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分给孩子,夫妻......
有问题要咨询?
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美加北美律师
南宁律师
万宁律师
湘潭律师
西城区律师
博尔塔拉律师
晋城律师
铁岭律师
武汉律师
扬州律师
合川区律师
南岸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天水律师
泉州律师
双鸭山律师
安顺律师
拉萨律师
娄底律师
澳门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律师咨询
·
由于11月份18号晚上被公司辞退。19号晚上我就去办
·
合同无效的赔偿案?? "
·
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有一套学区房原是父母赠与现
·
被刑事拘留的人还可以保释出来吗?
·
关于打人证据问题,关于打人证据问题
·
我在??1日,于常熟滨江开发区购买了宝鸿商业广场的4
·
被起诉,不知道是否会影响到我家里人
·
关于离婚,如果我净身出户孩子会归我吗,我起诉得多长
·
我的三轮摩托车做农活回家的路上跟对方轿车相撞, 造
·
搬迁赔偿,我们厂要搬到昆山
·
电动车逆行被火车撞了骨折,他车就只有交强险,这得怎么
·
我在澳门有一处房产登记在太太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