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故意伤害罪坐牢不赔偿会连累家人吗?
律师文集
故意伤害罪坐牢不赔偿会连累家人吗?
一、故意伤害罪坐牢不赔偿会连累家人吗?
故意伤害罪坐牢不赔偿会连累家人,一般来说,只能用犯罪嫌疑人自己的合法财产去赔偿受害者,但是,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只能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对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类似于医疗费,误工费等这些都是因人而异。
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如果无力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败诉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故意伤害罪赔偿连累家人吗?
民事赔偿不连累家人,故意伤害罪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参考依据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
票据
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并不是所有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之后,法院都会判处其坐牢,若该侵权行为实施并没有造成对方轻伤以上的,此时并不构成犯罪,此时法院只会要求实施该故意伤害行为的主体,承担支付对方治疗的医疗费等花销,并会判处其支付罚金,没有能力支付的,可以请求家人代付。
·
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是什么?
我们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国家在各方面制度执行事务处理上也难免会有错误的,当发现错误时,积极面对,正确处理,这才是解决的最好方式。国家赔偿是我国对于所处理事情不当对相关人员进行的补偿,接下来主要介绍一下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是什么。一、金钱赔偿金钱赔偿是指以支付......
·
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
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一、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
·
离婚财产判了不给该如何处理?
离婚频繁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增长,而且离婚过程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因此,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财产分割的详细规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那离婚财产判了不给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一、离婚财......
·
离婚单方不同意怎么办 哪些情况只能去法院...
在协议方式下离婚,要求男女双方都必须要自愿离婚,同时还要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作出约定,这样才有可能顺利的办理离婚登记,领取到离婚证。但现实中,可能出现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那么离婚单方不同意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离婚单方不同意怎么办我们讲离......
·
镇江市看守所开通预约平台,律师提前安排会见在押人员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平台是指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依法会见羁押在看守所在押人员......
·
扬州劳动仲裁
需要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的,请拨打劳动保障监督咨询电话......
·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
买受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支付价款,是履行买卖合同的基本义务,依《合同法》规定,买受人应履行下列义务:一、支付价款。支付价款有两种形式,对零售或者小额买卖,可在交付标的物时一次支付结清,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即时结清的支付方法,另一种......
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孩子是法定的义务,这个是不可以推脱的。现在很多的离婚纠纷都是因为离婚中对孩子的抚养权或者财产的分割产生......
您平时在刷信用卡的时候要考虑到自己所消费的数额将来是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偿还的,就算是多个信用卡的资金互相周转,也最好要有一......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的法律后果担保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因为你不仅要熟悉被担保人的一切还要具有担保的能力,如果出现了担保责任......
法人对于我国的公司发展有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我国对这类人员的监管也比较严格。相关的国有公司法人也应对企业的运营和企业的运作......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医疗机构是老百姓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机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到医院看病的时候,会发现有些医院会悬......
·
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享有下列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
母亲不抚养去哪里告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
建筑工程质保金年限是多久?如今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多发,很多都是人为因素造成。为此,建设方会要求施工方在工程竣工后支付一笔质......
有问题要咨询?
故意伤害罪坐牢不赔偿会连累家人吗?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汕头律师
抚州律师
吉安律师
那曲律师
林芝律师
四川律师
无锡律师
衡水律师
北京律师
北屯律师
白山律师
鹤岗律师
运城律师
塔城律师
合川区律师
鹰潭律师
天水律师
日照律师
吴忠律师
松江区律师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律师咨询
·
您好,我是澳門人,我想問先人生前因行動不便委托我幫他
·
男方家给过彩礼钱。但还没有办结婚证。也没有结婚。我们
·
被酒托骗了怎么办?
·
我该什么时候起诉?,请问:车祸致伤后已经做完了伤情鉴定
·
在这种情况下,职工主张企业给其办理各种保险符合法律规定吗?
·
劳动合同保密条款,保密条款
·
我在廈門打工,做電工,工?仟,包括補償和福利等,工傷
·
刮腻子老板不给钱把腻子铲掉或喷涂坏犯法吗?
·
有人用别人户口上的名字得到底保,钱又不给户口上名字的
·
遗产分割,一个朋友
·
济南信用卡代还,可以吗?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朋友刷我的
·
借贷不还`我该怎么办啊?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