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劳动者未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律师文集
当今社会工作中,建立劳动关系必然签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顾名思义,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倘若劳动者未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的权益受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会对自身权益有什么影响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是人们想象中的终身的护身符吗。下面的律师将为您一一解开困惑。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劳动
合同法
》规定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第二种为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或因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第三种是连续二次签订劳动合同,且没有第39条、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的;
第四种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这种情况是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条款,实践中并不会多见。
二、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劳动
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劳动
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劳动
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有很多错误观点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变更的“死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与《劳动
合同法
》的协商变更原则。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劳动者未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关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
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无据可查,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对此,《劳动
合同法
》作了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五、劳动者未提出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劳动
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
合同法
》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由此可见,在劳动关系的存续中,虽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的“铁饭碗”,但是它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一项劳动合同,倘若劳动者未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此合同,以保障双方利益。若您在生活中遇到一些法律问题,请咨询网站的律师,希望我们的解答对于您有所帮助。
·
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范本
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伤残等级的首要程序。职工出现工伤以后需要再到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怎么写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的范本供您参考。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范本申请人:受伤害职工:是否参加工伤保......
·
建筑工程施工的程序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的程序有哪些?在高楼林立的都市生活里,建筑工程施工也越来越受瞩目,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至关重要,甚至维系着用户的生命安全,那么在常见的建筑工程施工中,我们要注意哪些呢?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问题。一、建筑工程施工程序1、......
·
工伤赔偿合同 怎么写工伤赔偿协议...
工伤赔偿合同甲方:委托代表人:乙方:,男,汉族,年龄岁,身份证号码:因乙方在甲方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乙方的家庭状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互让互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协议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
·
工程纠纷协议书范本
工程纠纷协议书范本在我们处理纠纷的时候,一般会考虑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但是无论是怎么处理,在结束之后,一般都会签订工程纠纷协议书。那么,工程纠纷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有什么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工程纠纷协议书范本,供您进行参考。工程......
·
被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仲裁申请获得赔偿
一、案情介绍。劳动者于2015年12月19日入职用人单位处工作,职位为中厨领班,后调整岗位为副主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2017年2月27日向申请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于2017年2月27日期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
丽水市律师进村入企维权解忧
为解决欠发达地区律师执业面临的困难多、任务重、人员少等问题,丽水市政府加大对律师行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律师继续教育和青年律师培训,对新增初次执业律师和新设合伙律师事务所实行财政补贴,并由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来帮助律师继续教育和培训。......
·
肥西县看守所
安徽省肥西县看守所位于合肥市肥西县合铜公里与206国道交口,是肥西县.看守所,路线导航:从合肥明珠广场坐30路到肥西,到了肥西打个TXT,乘坐1路公交车到南七站转30路、32路,到底向左50米即到肥西县看守所。律师提示:肥西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
·
无锡讨债公司
无锡讨债公司的存在合法吗?律师提示:在法律上,我国一直对讨债公司令行禁止,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通知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请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的内容?在我们国家,因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进行仲裁调解解决,如果对仲裁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于劳动仲裁除了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外,仲裁程序主要依据仲裁......
·
公司法有限公司表决权行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有限公司表决权行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现代公司基本都是按比例决策权的原则实施提案决策的。所以许多性质的公司都会对表决权行使的问题有所疑问。那么,公司法有限公司表决权行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在文中进行了详细解答,希......
·
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孩子的生活来源的一大部分,当子女抚养费不够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吗,在法律上有此规定吗,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
热门城市
邵阳律师
沈阳律师
张家界律师
非洲律师
淮南律师
湘西律师
迪庆律师
红桥区律师
邢台律师
阳泉律师
银川律师
济南律师
中卫律师
徐州律师
巴南区律师
西宁律师
巫山县律师
青海律师
汕头律师
黄山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律师咨询
·
2020年9月签的购销合同,预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朋友把我钱搞去说合伙做生意,结果2年不给我钱,现在打
·
请教计划生育罚款政策与程序
·
我想询问的是:当有人要群殴时,该怎么办
·
我想离婚孩子6个月会判给谁
·
我和我妻子结婚快两年了,有一个三个月大的女儿,我们没有领结婚
·
我是女方,结婚四年多,婚后夫妻关系一直不和。男方性功
·
医院要我们去做第三方机构鉴定,好像他们不在乎是的
·
我的房产能否归还给我,我有一套单位福利分房
·
他原来是开餐馆的板餐馆转让后差??仟元整还给我打了一
·
工地上有个农民工在工地做事眼睛被钢丝绳打伤了,现在在
·
由于自己*博欠了好多小额网贷都是某贷的那种、利息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