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文集
众所周知,强拿硬要是属于寻衅滋事罪的一种,如果强拿硬要的数目达到一定的标准,是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我们带领您一起来详细了解,请仔细阅读。一、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符合上述解释规定的情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怎样区分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和敲诈勒索1、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敲诈勒索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加以威胁,迫使其限期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目的与动机较为复杂,有的是以惹事生非来获得精神刺激,有的是用寻衅滋事开心取乐,有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胆量”,等等。因此,我们不难看出,查清了主观目的和动机,这两个罪名是不难认定的。然而由于侦查机关的疏漏,本案起诉证据中关于主观目的和动机的举证几乎为零,只能从客观行为方面推断主观目的和动机,故造成了本案定性的疑难和复杂。2、从行为侵犯的对象上: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一般指向明确的被害对象,往往通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迫不得以给付钱财,手段主要有以对被害人或亲属实施暴力相威胁;以毁坏被害人的人格、声誉、财物相威胁;以揭发、张扬被害人的隐私或弱点等等。而寻衅滋事罪不同于敲诈勒索罪,其行为人一般有着明确的犯罪目的,即通过破坏公共秩序来寻求个人精神上的满足,因此行为人所追求的既不是政治目的,也不是经济目的,其矛头指向决不局限于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也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对象,只要可以满足其变态心理,任何人及任何人的财物都可能成为其侵害对象。3、从行为侵犯的客体上:两罪名侵犯的客体都包含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但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比敲诈勒索罪多了一个,即社会公共秩序。敲诈勒索罪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的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实现其犯罪目的一种手段,所以我国《刑法》将敲诈勒索罪归入侵犯财产罪一章中;而寻衅滋事罪的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为满足变态心理、追求精神刺激、证明“能力”和“胆量”等等是其主要目的,非法占有财物则处于从属地位,往往给被害人造成的精神压力以及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却远远超过了被害人所受的经济损失,所以我国《刑法》将寻衅滋事罪归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因此,行为人是通过破坏社会秩序来满足变态心理、追求精神刺激、证明“能力”和“胆量”,还是以无中生有、揭发隐私等手段“强拿硬要”,是区分两罪的又一标准。4、从刑事立法精神上: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了“从旧兼从轻”的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案件主客观方面存在不好认定的情况,但确实又构成犯罪,那么只能依据从轻原则来处理案件。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错案发生,另一方面也符合法律精神。敲诈勒索罪法定最高刑为10年,而寻衅滋事的法定最高刑仅为5年。发生强拿硬要事件时,要把强拿硬要和敲诈勒索区别开来,两者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两者都是属于犯罪活动。强拿硬要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范畴,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已经对数额的规定作出了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在线咨询律师。
·
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但在物质满足的前提下,很多人都开始追求精神世界的幸福。而对于广大年轻人来说,精神药品就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必需品。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
·
开设赌场罪罚金怎么罚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怎么罚1、定义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
对于故意伤害犯罪,针对不同的损害程度,对行为人的量刑是不同的。其中造成轻伤的处罚是相对较轻的,那么此时是否能适用缓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资料,告诉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
·
刑事诉讼法返还涉案财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从现今的各种犯罪事实来看,犯罪的形式和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作案动机对每个犯罪分子来说也有着很多的不同。有的人是为了财物而犯罪,那么在其被捕后,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返还涉案财物或者将其上交国家。那么,刑事诉讼法返还涉案财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
·
诈骗罪辩护词-平顶山律师朱品文
辩护词(被告马某某/辩护律师朱品文)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前......
·
建湖县看守所
江苏省建湖县看守所地址在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安康路33......
·
该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认定,往往是在夫妻即将离婚的情况下进行的,此时对财产做出区分,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财产分割。那么您知道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
·
第三人如何购买遗产房?
在财产继承中包括了对房屋的继承,而日后继承所得的房屋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由于遗产房屋的取得方式比较特殊,要是当事人购买遗产房的话该如何购买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遗产房屋买卖前先要按继承程序办理继承过户(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
·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是双方当事人解决自己感情问题的一种方式。结婚之后,因为工作原因,或者是生活的琐碎导致双方的感情出现隔阂。一般离婚,都是通过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简单方便,相比诉讼离婚,省钱,省事,还不浪费司法资源。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那么一方可以向法......
·
离婚协议的更改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离婚协议书是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二是向法院申请......
·
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有个人的也有共同的,很多人认为只要结婚后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这是片面的。那么什么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我们对共同财产进行界定,究竟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
·
申请著作权海关备案须提交的文件
1、必须提交的文件 (1)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申请人为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
·
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程序
中国公民在外国申请离婚,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生活费用的负担、子女抚养方面的判决不应在......
·
如何通过司法鉴定程序鉴定工伤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在很多案件中,法律都会通过司法鉴定的手段进行一定的鉴定,司法鉴定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对于工伤也是有着相关的司法鉴定......
·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书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书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观念也得到了开放,不再认为离婚是受道德谴责的事情,因此近几年离婚案发生的频率日益增多,很多夫妻虽然离婚但是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会决定采取共同抚养的方式,那么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书,下面就......
有问题要咨询?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宝山区律师
河北律师
曲靖律师
岳阳律师
厦门律师
苏州律师
自贡律师
滨海新区律师
上饶律师
青浦区律师
莆田律师
桂林律师
固原律师
永州律师
天津律师
果洛律师
漳州律师
湖北律师
塔城律师
吴忠律师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律师咨询
·
我老乡欠我6.8没有假条,有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请我
·
请问,打短工的,端午节上班有双倍工资吗?还有先说好一
·
江苏省人民医院胃镜检查要人命
·
农村责任田相关情况
·
你好,马律师,本人昨晚去陆良县老凤祥黄金买了一个金手
·
婚前买的一套二手房,不是房东唯一房产,要三,四以后才
·
有关销售佣金问题,请各位帮忙,谢谢!
·
请黄石律师办理外地离婚案件需要多少费用,男方陕西安康
·
孩子抚养问题未结婚
·
自己的车借给别人收取的使用费在法律上合不合理
·
此生产队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
·
这个房子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