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逃税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律师文集
逃税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2023
一、逃税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
2、缴纳滞纳金;
3、已受到税务机关
行政处罚
。
注意,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
行政处罚
的除外。
二、逃税罪案件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
1、行为人没有实施逃税的客观行为而不予批准逮捕
逃税罪的客观行为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欺骗、隐瞒的表现方式多种多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1月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可具体表现为以下方式:第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第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此行为使得总收支不真实,隐瞒真实的应缴税额,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的义务。
2.注意漏税行为、避税行为与逃税行为的区别
漏税行为是指由于行为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漏报、少报税款的行为。而避税行为,是指行为人采取合法的手段,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虽然漏税、避税行为都会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但与逃税行为具有本质上的区别。
因此,在办理逃避罪案件中,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会根据在案证据审查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逃税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认真分析行为的性质。比如是否属于逃税犯罪行为,还是一般逃税行为,亦或是漏税、避税行为。
2、行为人虽存在逃税的客观行为,但并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虽然行为人实施了符合逃税罪的行为,但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未达到入罪标准,因此,不构成逃税罪,检察院依法应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
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 [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
行政处罚
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
行政处罚
,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
行政处罚
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于纳税人,其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如果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但是并未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不按逃税罪论处。因此,在司法实务中,检察机关应对此情形加以区别,不符合的应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3、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逃税的主观故意而不予批准逮捕
逃税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虽然刑法并没有对逃税罪的主观目的作出明确的说明,但从其客观行为及性质来看,目的都是为了逃避应缴纳的税款,即行为人主观上都是具有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因此,对于没有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只是因为过失而造成了不缴纳或者少缴纳税款的结果,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构成逃避罪。
漏税、欠税这两种行为,常常会与逃税行为混淆,但与逃税行为有本质的区别。其中的一个区别是行为人在主观方面:逃税行为人主观上是积极地逃避应缴纳的税款;而漏税一般都是行为人不熟悉、不了解税法的相关规定,或者由于工作不细心造成的漏报或者错报的行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并非是故意;欠税的行为也一样不是故意,而是出于过失,如欠税人由于生产经营困难,导致亏损,没有资金缴纳相应的税款。因此,在区别是否构成逃税罪时,需要对行为人主观意图上进行审查,对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漏税、欠税,不应以逃税罪论处。
辩护人为此类当事人辩护,在审查批捕环节应该尽力向检察机关释明此关键案情,争取促使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无罪而取得不予批准逮捕之效果。
4、行为人不符合逃税罪的主体条件而不予批准逮捕
逃税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而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因此,在司法实践当中,需要准确的界定行为主体是否具有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的主体资格,对于不是法律法规规定为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的,不符合逃税罪的主体构成要件,不构成逃税罪。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5、违反行政前置程序而不予批准逮捕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
行政处罚
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
行政处罚
的除外。”此条款是有关逃税罪除罪条款的规定,适用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是否对行为人构成逃税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此条款前段进行理解,亦即“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
行政处罚
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此的理解是,逃税案件必须先经过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理,即行政前置程序。如果税务机关没有对行为人的逃税行为先予
行政处罚
,司法机关不可以直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税务机关的
行政处罚
在前,司法机关的追责行为在后,两者的顺序不能颠倒。
一般来说,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
行政处罚
决定后,行为人需要补缴应纳税款和缴纳滞纳金,已受
行政处罚
的,才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所谓“已受
行政处罚
”,是指行为人根据税务机关依法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或者执行了决定书的内容,司法机关才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超过规定的期限履行处罚决定,当然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前段是对逃税罪除罪条款的适用条件作出的规定,而后段则是对前段适用条件的限制。其限制的条件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为处罚。
因此,检察机关在处理逃税罪案件的批准逮捕时,需要对此进行审查,对于未经税务机关给予
行政处罚
的逾越行政前置程序的案件,依法不作批准逮捕的决定。
逃税案件必须先经过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理,即行政前置程序。如果税务机关没有对行为人的逃税行为先予
行政处罚
,司法机关不可以直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税务机关的
行政处罚
在前,司法机关的追责行为在后,两者的顺序不能颠倒。
·
刑诉法第143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143条的内容是什么?刑诉法第143条的内容是关于司法机关宣布不起诉决定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决定不起诉案件的处理程序的......
·
定罪免处的适用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对于未成年进行刑事处罚的时候会有一定的相关政策。这也是属于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措施。除此之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也有很多的人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进行定罪免处。那么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定罪免处的适用条件是怎样规定的?一、定罪免处的适用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
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刑事犯罪中可能最常见的就是公民利用他人家中或者对自己财物的疏忽而通过盗取的行为获得财物,既然是犯罪就需要结合犯罪所涉及的财产数额来进行适当地制裁,而对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认定主要就是判断罪犯偷取的财物是否达到了五百元。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认......
·
招摇撞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特殊身份,手中拥有一定权力,如果被冒充,势必造成社会混乱。为此,我国规定了招摇撞骗罪。那么您知道什么是招摇撞骗罪吗?而招摇撞骗罪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招摇撞骗罪(一)招摇撞骗罪的概念......
·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北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孙某某家属的委......
·
南京信用卡诈骗罪律师
南京信用卡诈骗罪律师办理信用卡犯罪案件,解答信用卡......
被前夫打了报警后,应当及时申请伤情鉴定,保留好现场的各种证据。警察对于有证据的殴打行为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
当人们之间出现一些冲突和矛盾,需要借助法律的司法鉴定手段来证明和辨别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了。司法鉴定是一项法律......
结婚3年离婚怎么分财产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
每一个公司的成立都需要进行资本的注册,在过去,新公司还没出来之前,必须在公司登记的时候写明认缴资本和实缴资本,并且认缴资......
在我国规定醉驾司机打人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
·
在很多大企业里面,人浮于事的现象很严重,有些职工因各种原因旷
在很多大企业里面,人浮于事的现象很严重,有些职工因各种原因旷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运作和效益。那么对于旷工,应该怎么处理,旷工怎么扣工资呢?我们整理了一些劳动法有关内容,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一、员工旷工怎么扣工资呢?旷工不得扣发工资。......
一、夫妻没离婚怎么起诉抚养费?1、递交民事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
一、公证处遗嘱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公证处遗嘱收费标准是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需要公证吗?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没有异议,可以写好协议书,然后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
有问题要咨询?
逃税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永州律师
中山律师
佛山律师
枣庄律师
广安律师
基隆律师
和田律师
双鸭山律师
商丘律师
南充律师
黔江区律师
白山律师
济宁律师
商洛律师
呼伦贝尔律师
河东区律师
北屯律师
澳门半岛律师
邢台律师
松江区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律师咨询
·
单位不给退休怎么办,事业编
·
尊敬的蔡律师:您好! 2016年11月鞍山市
·
二轮摩托车撞到货车上责任划分咨询
·
被诈骗,我该怎么办
·
增值税普通发票盖章重叠了再在旁边盖一个可以使用吗
·
你好别人欠我1500一直拖着不还起诉要多少钱
·
去处理了违章。但是过?个月了,请问我该怎么??
·
合同补偿问题, 谢谢律师的解答谢谢!(公司不想用我了
·
借款人一直未还钱,借条只有两月就到期了,想通过法律讨
·
我是三盛丽景苑保安,我们有三个月工资未发给我们。你看
·
我刚刚在小米金融上审请了一笔贷款他们说我卡号填错了,
·
我是一名导?我今天由于自己的失误,在给顾客刷卡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