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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抵押还能再抵押吗? 房屋已抵押还能再抵押吗?一、房屋已抵押还能再抵押吗?房屋抵押后,如果钱不足,想再次抵押,满足以下条件的房屋也是可以再次抵押的。条件如下:1、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为住房和商业用房。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3、房屋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5、房屋已办理银行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7、
·惩罚性赔偿的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 惩罚性赔偿的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一、惩罚性赔偿的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惩罚性赔偿的原则适用于情况具体如下:1、商标侵权《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
·伪造身份证罪怎么定罪? 伪造身份证罪怎么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不论结果如何。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加重处罚。二、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80条第3款的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刑法条文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
·拖欠工资可以找律师吗?拖欠工资找律师要多少 拖欠工资可以找律师吗?拖欠工资找律师要多少钱?一、拖欠工资可以找律师吗?可以。委托律师可以与单位自行调解协商、以达成和解的目的,还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打官司的途径来进行维权。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还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
·法律规定累犯能否监视居住? 法律规定累犯能否监视居住?一、法律规定累犯能否监视居住?累犯可以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
·关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么? 关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么?目前是不承认的,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
·女方起诉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会胜诉吗? 一、女方起诉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会胜诉吗?1、女方起诉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不一定会胜诉,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该法条并没有强制必须一次性付清。2、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3、有条件且双方都愿意的,可以采取一次性付
·交通事故审车必须要处理完成才可以实施吗? 交通事故审车必须要处理完成才可以实施吗?1、车出交通事故没结案不可以过户和年审。机动车过户或者年检必须处理完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2、但是交通事故结案的标准不是说完全处理好,而是以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为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二、交通事
·失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一、注册外资公司流程大致是什么?1、首先到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2、审核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商务委,如有前置许可项目,需先前置审批);3、营业执照(工商局)4、刻制印章(公安局)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质量技术监督局)6、外汇登记(外汇管理局)7、税务登记(税务局)8、银行开户(银行)9、验资(会计师事务所)10、营业执照变更(工商局)11、结汇(银行)二、注册外资公司有哪些要求?1、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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