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仙游律师黄页: |
仙游律师咨询 |
仙游法律常识 |
·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条 司法鉴定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司法鉴定的结果会直接对民事纠纷的处理结果有所影响,对于赔偿的项目来说司法鉴定更是直接起到取决的作用,所以对此我们应该认真去对待,司法鉴定如果自身满足法律援助条件的话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减免司法鉴定所需要的费用,可以不花钱聘请律师帮助自身进行司法诉讼。那我们应该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援助呢?司法鉴定怎么申请法律援助?(1)当事人需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张权益,且该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条件?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2、所谓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
·离婚官司中的期限有哪些 要是夫妻最终走上了打离婚官司的道路,此时除了在诉讼过程中要小心注意外,最好也了解一点关于诉讼中期限的内容,这样对案件的进行、自己的利益来讲也是很有帮助的。那到底离婚官司中的期限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官司中的期限有哪些当事人了解离婚官司中的有关法定期限,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房屋预售合同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2、商品房名称。也就是购房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3、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5、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1、干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条件的约定上有较大的自由。国家经常以强行法的形式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干预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当然,劳动法的规定主要是半强行性规定,所谓半强行性规定,就是国家规定了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条件可以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例如最低工资、
·汽车保险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汽车保险过户流程是怎样的?一、汽车保险过户流程是怎样的,过户材料有哪些汽车保险过户流程:1、卖方需要: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本、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过户票)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2、买方需要:身份证、(外地户口上本地牌照需要暂住证)以及所有复印件。双方需要: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细节很重要)。3、如果买、卖双方有属于公户的话,则以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取代身份证。一般过户费用平均在300-1000不等,具体根据车辆排量来定。过户变牌时间一般一个
·随着近些年全国房地产价格的涨声一片,购房 随着近些年全国房地产价格的涨声一片,购房已成为大多数家庭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了,尤其是对于那些经济收入较低的刚需购房者,商品房价格高高在上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要么没有申请资格、要么地理位置过于偏僻,严重影响工作生活,因此,只能将选择放在价格相对较低、位置相对较好的回迁房上,但是由于回迁房的特殊性,从过往情况看,在买卖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纠纷,那么,回迁房纠纷案主要产生在哪些方面呢?一、购买回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首先,要留心该回迁房是否 ·债的履行的概念 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完成自己所负义务的行为。行与给付、清偿这三个概念互相联系而又具有差别。给付指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它作为债的标的,具有抽象的、静态的意义;履行指债务人为给付的行为,是债的效力表现,具有具体的、动态的意义;清偿指债务人履行的效果,通常在债的消灭原因的意义上使用。在重给付结果的债中,仅有给付行为而未达给付结果时,不构成清偿,亦不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查明没执行能力判拒执罪吗 可能您对于我国相关的刑事罪名还是比较熟悉的,比如说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但是实际上我们国家关于一些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不履行,也有着刑事方面的规定,也就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很多人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查明没执行能力判拒执罪吗?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查明没执行能力判拒执罪吗?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还有什么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还有什么?1、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由于这是一种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应适用听证程序。2、声誉罚声誉罚的主要形式是警告。警告一般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但又应予处罚,未造成具体损害结果的违法行为。其特征是:警告是以损害被处罚人名誉权为内容的处罚形式,不涉及被处罚人的其他权益,具有对被处罚人谴责和告诫双重作用。3、财产罚适用于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