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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行政机关抓去做行政处罚认定书。这样会被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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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江苏海门市燕达工作,在上班期间砸骨折了脚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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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有没有侵犯我的用水权?
    是这样的,去年我在我们村找了个个水源引水到户使用,上个星期,我们村的刘某说那是他们灌溉的水,结果把我的水源损坏了以及砍断了我的交管,经村委会调解,他们还是不肯让我接那水来用。(其实生活用水用不了多少,我关上水龙头,


·帮看看我的合同问题,劳动合同上写的是只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是不是
    劳动合同上写的是只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是不是要交5样保险这个合同的保险部分是否合法2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也写的很清楚但是如果第二不给我涨工资我辞职的话会遇到麻烦吗?工资待遇并没有说是一还2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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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县医保单位不给报销费用,可是如此大的一笔费用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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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好,我禹州市,我次子现29岁,因帮信最,在2月份,在确山公安看守所,能不能办取保候审,费用得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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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县区法律常识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概念及区别是什么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概念及区别是什么一、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但不转移其占有关系,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交付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或权利凭证所表示的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和质押都是物的担保的重要形式。两者的相同点主要有:1、设立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2、可以充当抵押人或出质人的人员均可是债务人和第三人。3、均应以书

·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一、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离婚的内容规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当中,下面为您介绍。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

·案子到法院多长时间会开庭?
  案子到法院多长时间会开庭?案子到法院多长时间会开庭?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一、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二、普通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涉嫌肇事逃逸移送检察院规定是什么?
  涉嫌肇事逃逸移送检察院规定是什么?涉嫌肇事逃逸移送检察院之后由检察机关对此进行审查起诉,看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是,如果出现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如果出现退回补充侦查的,则还可以再延长最多二个月的时间。二、审查起诉的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16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聘用内容:
  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总经理。二、聘用期限:自20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乙方须于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当年度聘用经营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担保。四、权利义务(一)甲方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刑事诉讼法执行逮捕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可以对我国公民进行逮捕的只有国家的执法机关,在取得相应的证件以后,才可以对公民进行逮捕。逮捕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具有一定的人身自由限制的。所以为了确保逮捕,在执行的时候能够更加的公平公正,我国刑诉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执行逮捕的规定是什么呢?刑事诉讼法执行逮捕的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试行逮捕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79条分三款规定了三种逮捕的情形。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应当不予逮捕和可

·社会保障税的含义是什么?
  国家征税除了为了更好的服务人民和建设社会,而税种有分很多,其中就有社会保障税。就像在现实生活中,企业老板和劳动者都要在工资的支付上缴纳税,这是为了更好的满足社会需求而缴纳的税,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税率规定,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接下来为您介绍社会保障税的相关内容。一、什么是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税也称“社会保险税”,主要是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雇员和雇主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目的税。在税率方面,一般实行比

·什么情况可以扣员工工资
  什么情况可以扣员工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

·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的困境及对策是什么
  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的困境及对策是什么?一、造成房地产业融资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哪些?1、土地取得成本提高。土地招挂拍的市场化运作大大增加了房地产企业拿地的成本,占用了企业更多的资金,同时也使得原先能够通过土地的增值获取超额利润的房地产企业利润变薄,资金的自我积累能力下降。2、房地产业可能进入调整期。任何产业的发展都不可能是直线上升发展的,相关数据表明,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波动周期一般为4-5年,与国民经济发展基本吻合。中国房地产市场从2000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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