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余姚临山镇律师黄页
 宁波律师黄页导航>> 宁波市 象山 宁海 余姚 慈溪 奉化区 梅山保税港区 宁波出口加工区 大榭开发区 宁波保税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海曙区 杭州湾新区 江北区 镇海区 北仑区 鄞州区 宁波高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浙江 >>宁波 >>余姚临山镇律师

  律师推荐

临山镇律师温.
温.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临山镇律师姚善挺
姚善挺 律师
临山镇律师李坝
李坝 律师
临山镇律师王冰
王冰 律师
临山镇律师毛留军
毛留军 律师
   >>宁波分站
宁波律师
余姚律师
余姚律师事务所
余姚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余姚律师
 
  → 咨询须知

 余姚律师黄页:
    何晓艳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浙江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南路501号地质大厦6、7楼
浙江·宁波
    于书凡浙江民理律师事务所
浙江宁波市华泰街39弄3号中山名都A座601室
浙江·宁波
    石英略浙江象港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东谷路262号
浙江·宁波
    孙俊杰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宁波市解放南路世纪广场A316室
浙江·宁波
    周奇嵩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宁波海曙迎凤街15号
浙江·宁波
    毛鲁涛浙江民邦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宁波市新西门路29号3楼
浙江·宁波
    姚善挺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宁波彩虹南路223号彩江大厦3F
浙江·宁波
    沈丹萍浙江亮明法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769号
浙江·宁波
    赵静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浙江宁波市望京路98号三楼
浙江·宁波
    王晓清上海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08号
浙江·宁波
[浙江宁波律师加盟] [浙江宁波法律网站加盟]

 余姚法律咨询
·我和男朋友没结婚但是有孩子了,现在孩子有1岁9个月了
    我和男朋友没结婚但是有孩子了,现在孩子有1岁9个月了,没在一起,但是男方不给孩子

·余姚临山镇律师热线:13052261268(温律师) 13957499078(姚律师) 

·我在干窑想起诉苏州的客户,到哪里可以咨询一下
    我在干窑想起诉苏州的客户,到哪里可以咨询一下


·工伤死亡,应该用什么条例进行处理?
    工伤死亡,现已协议好,但并没有一次全部赔给死方,还有一半钱至今还没有交付给死者家属,也并没有过问死者家属任何情况。当时协议双方自行解决,死者一方自愿放弃诉讼权,但如今没有得到该得的钱,是否可以起诉?怎样诉讼成功?解


·被人群欧打成重伤,警察还说我们的错
    我的姑姑在厂里被人打了,打电话给我的姑父,我的2个姑父就去他们厂里找他们理论,没想到他们叫个几个不是本厂的人在他们长里等着,等我的2个姑父到了他们厂里和他们去办公事理论,他们6个人把门关起来打他们3个人,一个重伤,2个轻

·余姚临山镇律师热线:13052261268(温律师) 13957499078(姚律师) 

·我给公司开车,出了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但是我的资格证
    我给公司开车,出了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但是我的资格证


·我是12?5这样报的学驾驶证的有金钟扶贫的可以免费吗
    我是12?5这样报的学驾驶证的有金钟扶贫的可以免费吗


·工作时不小心压伤右手手指三根,骨折,开放性伤
    工作时不小心压伤右手手指三根,骨折,开放性伤

·余姚临山镇律师热线:13052261268(温律师) 13957499078(姚律师) 

·怎样要回自己的钱,我们和我老公的弟弟都要拆迁了吗
    我们和我老公的弟弟都要拆迁了吗,我家先来评估的,他弟弟是后开评估的,我们2家的房子一样的,平方也是一样的,可是他家评估的钱要比我家多10000元,我家少了,我该怎样要回这1000元呢?我可不可以去找评估单位?


·老家农村房屋宅基地确权时,写我的名字符合法律要求吗?
    老家农村房屋宅基地确权时,写我的名字符合法律要求吗?


·我一个朋友借钱不还,我该怎么办啊?
    我一个朋友借了我6万元,约定还款日过去几个月了,他就是不还,有时期打电话都不接,我该怎么办啊?

·余姚临山镇律师热线:13052261268(温律师) 13957499078(姚律师) 


 余姚法律常识
·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警察查吗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警察查吗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就刑事案件来看,会有专门的侦查人员来对案件进行实际的侦查,而这里的侦查人员其实主要就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专业人员构成。二、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

·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也不给怎么办
  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也不给怎么办人民法院要进行经济调查来调查被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如果经过人民法院调查之后,被执行人被查出真的没有财产可以供执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可以选择中止执行,但是这并不代表免除责任。被执行人如果被要求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发现自己拥有其他财产的,要求支付的一方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再次执行。二、法院所规定的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1.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进行查询或者冻结还有划拨。(1)这里所说到的查询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对被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是指对生效刑事判决、裁定交付执行的监督,主要包括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交付执行的监督和对被判处死缓徒刑或徒刑缓刑犯收押的接受情况的监督,同时还包括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和假释的监督。这是广义上的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由于执行死刑、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和假释的监督已在刑事诉讼法有专门规定,因此这里所说的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是除了死刑立即执行、减刑和假释监督以外的刑罚执
·大多数的安置房都属于我国公民在当地政府拆
  大多数的安置房都属于我国公民在当地政府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由国家给发放的小产权房的性质。这种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理论上来说也不可以对外进行出租,并且有人再分配到安置房以后,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在我国规定安置房有使用年限吗?普通的商品房肯定都有使用年限的。一、在我国规定安置房有使用年限吗?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所有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此时过户交易与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费谁出的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费谁出的第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

·一、90岁老人遗嘱精神鉴定需要做吗?
  一、90岁老人遗嘱精神鉴定需要做吗?一般是不对遗嘱人做精神鉴定的。只要遗嘱人意识清楚、且所立遗嘱又是合法的,该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有依据质疑老人意识模糊,也需要经法定程序,才能作行为能力鉴定。如在诉讼中,当事人要求鉴定,法庭采纳的,由法庭指定鉴定机构鉴定。二、遗嘱的有效要件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

·治安拘留的案底多久才会消掉?
  治安拘留的案底多久才会消掉?行政拘留无论多久都是不可以撤销案底的。因为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除非被处理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公安机关会作为过期档案处理掉。二、如何消除行政拘留记录有人说可以消除违法

·债务人财产如何界定及规定?
  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相关财产权利。其主要构成为:企业自有的财产。企业自有的财产是指债务人企业所有的资产,包括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包括:1、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这部分资产指企业现存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包括注册资本、利润,主要包括企业的发行股票或者债券,所筹集到的资金或者由此形成的固定资产等。2、破产企业享有的土地、水流、矿产等自然资源的

·合伙企业法法律解释
  合伙企业法法律解释在实践中,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而制定了合伙企业法。那么合伙企业法法律解释是怎样的?下面笔者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第87条的司法解释,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一、合伙企业法释义第87条法条内容: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

 宁波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余姚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2:54:00:5208.
五桂楼 河姆渡遗址 小曹娥镇 中国农机博物馆 田螺山遗址现场馆 王阳明故居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