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律师黄页
 无锡律师黄页导航>> 无锡市 江阴 宜兴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无锡经济开发区 无锡太湖新城 惠山经济开发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无锡 >>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律师

  律师推荐

太湖街道律师朱效武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太湖街道律师姜舂
姜舂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太湖街道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太湖街道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太湖街道律师唐瑜珍
唐瑜珍 律师
太湖街道律师章晓明
章晓明 律师
太湖街道律师王一静
王一静 律师
太湖街道律师陈绩
陈绩 律师
   >>无锡分站
无锡律师
无锡经济开发区律师
无锡经济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无锡经济开发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无锡经济开发区律师
 
  → 咨询须知

 无锡经济开发区律师黄页:
    潘卫斌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市凤宾路1号写字楼19楼
江苏·无锡
    章海林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
江苏江阴市文化西路59号
江苏·无锡
    韩向东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
无锡市县前东街288号
江苏·无锡
    李艳华江苏钟山明镜(无锡)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市新区长江北路12-17
江苏·无锡
    奚春晖江苏湖滨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人民中路35号四楼
江苏·无锡
    齐奋江苏荣匡律师事务所
无锡新区长江北路2-35号2楼
江苏·无锡
    唐天宇江苏连元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东亭南路8号7楼(人保大厦)
江苏·无锡
    宋立波江苏舜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江阴市丹芙春城9-6号
江苏·无锡
    徐菲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
无锡市梁溪区解放北路1号锡州银行大厦
江苏·无锡
    何伯芹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广益路188号14楼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律师加盟] [江苏无锡法律网站加盟]

 无锡经济开发区法律咨询
·电信纠纷,我于01月份购买的二手住房
    我于01月份购买的二手住房,同月把原住房的电话办理了拆机,但因电信没有当月办理拆机的业务,所以就给我办理了暂时保号业务,让我下月来办拆机。因事务繁忙,我没有去。直到今十二月份,电信突然通知我,让我缴纳欠费和违约金1600

·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律师热线:18501560386(朱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18951945636(章律师) 

·自己并没有贷款,为什么会有贷款短
    自己并没有贷款,为什么会有贷款短


·贷款抵押的问题,请问我按银行正常的程序去办贷款,我应该注
    请问我按银行正常的程序去办贷款,我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另外,要是相关的手续都办好了,相关的证件都交银行押了.银行中途会用我所交的证件去办他们其他的事情吗?放在哪里安全吗?


·租店面合同,约定三年
    约定三年,出租人不想续租,在期满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但承租人说应提前一年,请问到底该提前多少时间通知啊?

·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律师热线:18501560386(朱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18951945636(章律师) 

·搅拌站零售配件欠款,搅拌站巳倒闭,我们只有开的普通增
    搅拌站零售配件欠款,搅拌站巳倒闭,我们只有开的普通增值税发票,请问好追回吗?


·我又一民房86平方米过户用多少钱啊
    我又一民房86平方米过户用多少钱啊


·我用的贷款软件没贷下来钱却让我还款,怎么??
    我用的贷款软件没贷下来钱却让我还款,怎么??

·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律师热线:18501560386(朱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18951945636(章律师) 

·我爱人今治病自己花了八万二次报销多少
    我爱人今治病自己花了八万二次报销多少


·建房证更改问题,你好我是农村的我叔叔家要盖房子是老房改新房但是和邻
    你好我是农村的我叔叔家要盖房子是老房改新房但是和邻居现在有点矛盾。叔叔家的房子和邻居家的相隔的有个过道,这个过道原本是公共的但是现在建房证上面的公告面积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邻居的了(因为头几年村委会收过一次所有村民的


·双方都想离婚可是有个九个月孩子可以离婚吗
    请问夫妻之间有个不满一周岁的小孩可以离婚吗?双方都同意离婚的

·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律师热线:18501560386(朱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18951945636(章律师) 


 无锡经济开发区法律常识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是什么一、书面合同生效时间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别。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效。经当事人双方充分协商,就合同的内容及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后,一般应接着进行最后的议程,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中签字或盖章。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

·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现在有很多的自然生态资源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短缺,这些在生态资源方面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跟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几乎是同日而语的,资源的消耗达到了非常惊人的一种地步,所以现在我国对环境污染也已经引起了高度的重视。下面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环境侵权的构成要件主要是什么?环境侵权的构成要件主要是什么?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在我国,

·一般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怎么判刑的?一般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

·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
  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一、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

·公司股权转让款收据是否需要公证?
  公司股权转让款收据是否需要公证?一、办理股权转让公证的情形股权转让是指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公证。但以下情则需要采取公证来规避风险(公证地一般要在公司所在地,在外地亦可):(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二、股权转让

·续签5年以上员工自己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
  续签5年以上员工自己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一、续签5年以上员工自己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通常借条超过两年怎么补救
  通常借条超过两年怎么补救?1、如果借条上没有预定还款期限,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且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偿还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3、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行为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对于行政处罚的具体涵义有两种,狭义的行政处罚一般都是特指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可以依法有权利对违反行政法规规定的当事人予以处罚的行为。而广义的行政处罚不仅有以上的内容之外,还包含一些企业、事业型单位规定的行政人事处罚。行政处罚发现违法行为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一、行政处罚发现违法行为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管辖是怎样规定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属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管辖,不管是这种犯罪,只要是与违反刑法有关的犯罪都是属于当地的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职权范围而必须要立案管辖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认定:1、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2、行为人如果与犯罪分子事先通谋,出于共同故意而在事后帮助的,又会触犯所实施的犯罪,这时属牵连犯罪,对之

·拍卖土地使用年数最长是多久?
  土地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在我土地的使用和划拨都用着较为严格的流程和程序来控制的。土地的使用方式可分为出让、划拨、拍卖等几种方式。拍卖土地作为一种较常见的土地使用方式的获得,那拍卖土地使用年数最长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讲解。拍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

 无锡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无锡经济开发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1:56:23:4347.
太湖街道 华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