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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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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口镇律师李乾溶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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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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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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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心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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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每月给我600元绩效作为上涨工资,以报销形式发放,现因公司效益不佳中断,洽谈无果,现被逼离职,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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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伤。。。。。
    请问我在一家私人老板工地,被电动车撞了,电动车全责,已经私了,请问,我们私人老板应该给于我赔偿吗?工伤怎么鉴定找哪个部门,,谢谢


·离婚快两年了,孩子归男方,对方强势不让我按协议带孩子
    离婚快两年了,孩子归男方,对方强势不让我按协议带孩子出来玩只能去他家看,双方有矛盾,有次去看孩子她奶奶还报警了,怎么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力


·法院执行是否有规定期,你好
    你好,我的问题是关于房产继承的执行问题,我父亲是被告,但我们胜诉了拥有房屋继承权,法院判决书(已经是二审了)下来好久,原告败诉并要求其拿出六万块钱平均分给各兄妹,事情过了一个月了,法院还没有通知原告交钱,是否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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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以离婚,儿子不满十八岁,弟弟车祸追尾大货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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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江阴长山买了一套二手房,是安置房,不过他有房产证,是红本,请问过户有什么麻烦吗


·老公反悔协议离婚不成,能否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最近,老公更我提出离婚。理由是:受朋友之托我给婚前的男性朋友打了个电话,他查看我的通话记录后(他一直有翻看我手机的习惯)跟我提出离婚,在小孩抚养权给我的前提下我答应离婚。可真到了办手续的时候他反悔了,我现在就想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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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中区法律常识
·起诉
  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

·一、哺乳女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一、哺乳女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有哪些1、女职工哺乳期内的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这其中包括了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等。许多人认为房地产项目的设计过程最为简单,事实上,房地产开发会涉及许多流程,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一看房地产项目设计流程是怎样的。一、前期拿地阶段1、规划条件获取2、组织规划方案招标3、编制项目规划建议书4、确定规划方案设计院5、概念方案设计6、方案确认流程二、规划设计阶段1、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2、施工图设计单位
·在我国的法律里,怎样才是职务犯罪?
  我国的公务人员数量很多,在大的基数作用下,职务犯罪就显得较频繁。因为职务犯罪具有危害性大的特点,所以我国法律对其打击也较严厉。那么,在我国的法律里,怎样才是职务犯罪?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怎样才是职务犯罪?一、什么是职务犯罪在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

·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都有哪些
  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都有哪些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自案

·森林过失失火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森林被称为是地球之肺,所以不管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健康,还是为了以后子孙后代的发展,我们都要保护森林资源,让森林中的资源可持续的发展。所以我国刑法中为了保护森林,特意制定了一个关于森林失火罪的规定来对于那些破坏森林的行为作出一定的处罚。森林过失失火罪的立案标准:关于森林失火罪情节的轻重,在法律上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但是在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管辖标准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如果有人过失失火而造成的森林火灾中火灾的面积,达到了林地面积两公顷
·行政处罚办理时限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办理时限规定是什么?众所周知,在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时会受到行政处罚,但很多人却不知道行政处罚也是有相关的办理时限规定的,在我国行政处罚的时限规定对于人们来说是比较陌生的,那么行政处罚办理时限规定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收集相关资料并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又根据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

·贩卖假货怎么处理如何处罚贩卖假货的行为
  假货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受到打击的,而在我国针对卖假货的行为,其实也是有相应的处罚。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贩卖假货怎么处理呢?换言之,如何处罚贩卖假货的行为?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洗了,马上就来为给你做详细解答。一、贩卖假货怎么处理销售假冒商品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要承担刑事责任。1.《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
  宝宝的出生对父母而言是天大的喜事,而如果超生超育就会被国家以及相关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通俗来讲的超生费。我国各省市对于超生费均有不同规定与政策,那么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呢?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这方面问题,请您仔细阅读。一、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该法最大的变化就是一对夫妇提倡生两个孩子。新旧变化之际,社会抚养费怎么收?新法生效前出生的二孩依然属于超生,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在新法生效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目前,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居多,而此后对事故进行处理,就需要肇事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死亡赔偿金。那么在实践中,这个死亡赔偿金该如何进行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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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48:57: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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