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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馥憧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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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路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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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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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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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江水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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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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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水区法律咨询
·申诉的时,我和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
    我和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通过正当法律程序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因单位破产上诉被终结,申诉人提起了申诉,在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多,不给驳回,不予调解,不能进于申诉程序。申诉人应再走什么法律程序,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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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要求又有哪些?
    哪些情况下可以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要求又有哪些?


·因单位装修搬迁,休息产假应该怎么算,产假期间保险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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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非法拘禁被抓判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第一项之规定,涉嫌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是这样写的,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问是因为传销非法拘禁被抓这种情况判下来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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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抚养费
    已经不能协商解决,请法院判决时,有一个小孩的抚养权归属女方,离婚理由是男方有外遇,男方月收入将近三万。这个情况下,抚养费是否总工资的20%-30%?有没有除了抚养费以外产生另外的费用?烦请咨询一下。60.21.89.60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全律师你好我本想在本市投资开家豪华雅致的咖啡店,看了一栋三间六层楼房。房东承租给我们一到四楼共880平米,5-6层房东留着自己住居。房东保证营业性用房证件齐全并能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遇周边环境和房屋连带相关问题由房东负责


·离婚后孩子归那方
    我们是双胞胎男孩9个月,应双方感情不合,想离婚,孩子之出生就在我母亲(孩子外婆)家长大,从未去过男方家,男方家还有房贷,男方的父亲打小工,男方一个月工资只有1200,我想咨询,孩子离婚后会跟随那一方?106.3.9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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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孩子的生父但是孩子有选择权我该怎么办我想要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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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55周岁在单位受了工伤8级伤残单位没有缴纳
    我母亲55周岁在单位受了工伤8级伤残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现在单位要求协商问下赔偿金额是多少


·接到2oo8年欠货款诉状,他能胜诉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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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水区法律常识
·入室抢劫定义是什么?
  我们常说的入室抢劫也就是我们法律上说的“入户抢劫”,普遍认为是非法潜入私人住宅强取财物的过程。其实,我们在法律上对于入室抢劫并不是单指进入住宅,只要是非法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绝的空间强取财物都属于入室抢劫(入户抢劫)。具体的入室抢劫的定义如下。入室抢劫的定义: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

·怎样收集房屋纠纷的证据
  在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商与购房者经常发生纠纷。对于一些小的纠纷,开发商可能愿意与购房者通过协商解决,但对于一些争议比较大的纠纷,很有可能要借助司法途径。此时就需要有证据来作为支撑,那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怎样收集房屋纠纷的证据?现在,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怎样收集房屋纠纷的证据交房时出现的问题一般有:未达到交房条件、房屋设施设备不完善、房屋质量存在缺陷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时,律师提醒业主应作好证据保全,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主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支付补偿金,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后: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

·四川沪州最新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四川沪州最新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四川地补偿费用是如何计算的?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能随父亲吗?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能随父亲吗?1、可以上户口,也可以入孩子父亲的户头,这要看你们双方的协商了。2、非婚生子女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3、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
·关于私生子享有什么政策?
  关于私生子享有什么政策?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二、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1、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3、户籍

·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
  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高利贷不是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整个债务债权关系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有些人之所以对高利贷产生一种非常恶劣的印象,是因为高利贷的利息过高,贷款人在偿还的时候因为偿还不起,而引发了一系列的恶性社会案件。在借高利贷的时候,当事人就必须要首先考虑清楚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一、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侵犯名誉权代理意见书应该怎么写
  侵犯名誉权代理意见书应该怎么写一、侵犯名誉权代理意见书应该怎么写?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二)序言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

·侵占罪是不是自诉案件的一种?
  侵占罪顾名思义就是一种侵占他人物品的罪名,自诉案件就是通过当事人自己的辩解以及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提出自己无罪的解释,那么这时候有一个问题就是所有的罪名都能够进行自诉吗?侵占罪是不是自诉案件的一种?今天,由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解释为您解决这个问题。侵占罪是不是自诉案件的一种?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年龄要相差40岁以上。如果是属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则不需要年龄相差40岁以上。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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