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江宁区律师黄页: |
江宁区法律咨询 |
江宁区法律常识 |
·名牌包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名牌包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名牌包算夫妻共同财产,那也必须是婚后所取得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
·劳动者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 有些劳动者在找到新工作之后,由于用人单位迟迟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焦虑,担心工作结束后拿不到工资或者害怕自己进入了一个不良的企业。所以很多劳动者在找工作时都会要求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那么,劳动者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一、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在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二、强奸罪怎么判定?(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应从下面两个方面进行判断1、交行为违背妇
·司法鉴定期限计入办案期限? 司法鉴定期限计入办案期限?一、鉴定时间是否计入办案期限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人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人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二、什么是办案期限办案期限指的是侦查人员必须在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内审结案件1、拘留时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
·欠钱不还被起诉会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起诉会怎么办?欠钱不还被起诉会应当积极的应诉,接受相关应诉材料,并且积极和对方联系,达成调解意见。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
·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这属于单位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辞退权,但要想行使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操作。按照《劳动合同法》里面的规定,单位辞退员工需要由符合规定情形的原因才可以,那到底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二、合同没
·贩毒被逮要怎么量刑处罚 贩毒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毒品犯罪中的一种,而在定罪的时候,不会考虑实际贩毒的种类、数量,不过要是行为人贩毒被逮需要进行处罚的话,那才会考虑毒品的种类和具体数量,究竟这种情况下要怎么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贩毒被逮要怎么量刑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
·未出生的孩子起诉抚养费是否会得到支持? 我国法律规定了在女方在怀孕与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除非是由女方主动提出。我们知道,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如果夫妻离婚,那么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怀孕期间如果女方起诉离婚,未出生的孩子起诉抚养费是否会得到支持?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女方起诉离婚,未出生的孩子起诉抚养费是否会得到支持?女方起诉离婚,未出生的孩子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孩子出生之后,父亲应按月支付抚养费用,这是法定义务。二、孩子的抚养费包
·2023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 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由此可见,诈骗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应该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
·公务员放高利贷违法吗? 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对其美誉度较高。他们一般都是经过严格的筛选,才获得通往公务员之门的通行证。大多数公务员都是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以大局为重,能设身处地的为群众考虑,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然而在公务员群体中,有一部分却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好,他们利用手中的钱开始放高利贷,以期待获得更多的收益。而对于大多数借贷方来说,他们很难拒绝公务员放贷,因为公务员特殊的身份决定了他们稳定的资金支持,在资金市场中有最好的信誉。高利贷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