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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的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
      一、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分公司法律主体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分公司法律主体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条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其登记不是依照设立公司的登记程序,因为它在总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开展业务,国家对其进行登记可以方便管理。二、分公司是什么?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

·在哪些情况下竞业禁止有效
  就有些行业而言,它的信息、技术都是有价值的,并且还很“值钱”。所以,从事这些行业的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都会与其员工约定竞业限制。那么,在法律上,在哪些情况下竞业禁止有效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一、在哪些情况下竞业禁止有效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中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

·证据能力规则有哪些
  证据能力规则有哪些在庭审过程中,证据能力规则不仅对证据的判断有重大影响,而且对侦查、取证行为产生巨大影响。可见,对证据可采性的判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那么,证据能力规则有哪些呢?小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概念刑事诉讼证据与其他证据一样有其自身固有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能力是大陆法系证据理论的概念,相当于英美法系证据理论的"可采性",也就是有无充当证据的资格。某一材料是否在严格的证明中用来证明控辩双方所主张的、并且需

·老百姓遇上网络诈骗怎么办?
  老百姓遇上网络诈骗怎么办?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是人们最常用的购物手段,被广泛运用。而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上的漏洞,通过构建虚假的支付平台来骗取财物。像这类的网络诈骗,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近几年是愈演愈烈,不少人都上当受骗过。那么老百姓遇上网络诈骗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支几招。一、老百姓遇上网络诈骗怎么办?1、无论被骗金额多少,首先保留被骗证据。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2、若个人被骗金额超过2000元及以上,建议立即打110报警或到

·一般欠钱不还的人该怎么办?
  一般欠钱不还的人该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支付还款。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是在被告所在地(即户籍地或办理了居住证明的居住地)或者原告所在地(即户籍地或办理了居住证明的居住地)都可以进行起诉。两个法院可以任意选择一个自己方便的法院进行起诉。另外,如果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数额,并存在故意的性质,是可以认定为诈骗罪的,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为诈骗罪。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判决情

·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是在没有合法的程序下,对他人人身进行限制的行为。那您知道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吗?如果不构成犯罪,仅仅是一般违法行为的话,对行为人的处罚就可能比较轻。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非法拘禁是一种持续行为,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理论界也认识不一。有的学者认为,时间持续的长短原则上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发生了交通事故,其实受害对象是不分大人还是小孩的,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过错,那么就需要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一、2017年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四川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调查数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35元/年(注:用于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四川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2、城镇居民人均消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1、适用范围三者虽然同为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但各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并非每一类民事纠纷均可无差别的选择适用其中任何一种。仲裁作为一种带有民间性和司法性的特殊的社会救济方式,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并通过列举和概括的方式对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关系的纠纷和依
·哪些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的行为表现有:(一)、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二)、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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