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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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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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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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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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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钦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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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军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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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伟国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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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未出庭可以作缺席判决吗?
    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只有一般代理人出庭,庭审笔录上审判员告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对其拘传或缺席判决”。这种情况可以作被告的缺席判决吗>


·我是重庆户籍,请问在东莞哪里可以补办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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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我老公是成都本地人
    我老公是成都本地人,07年占地,家里穷,没有钱上大学,就把政府赔的房子换成了钱上学读书,现在我们没有房子住,又有了孩子,请问能申请廉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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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民事纠纷
    我在苏州农村租了一个厂房,因为拖欠房东约半年即30万的房租而被房东告上法庭。原告在诉状书中有有三个要求:1、被告支付原告30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28865元。2、自2015年2月1人起解除双方厂房租赁合同。3、要求被告支付腾房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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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如果和解无效按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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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证的事情
    请问八年时间小区才通知可以办理土地证,这应该赔偿吗?而且通知办证了可必须到小区物业开物管缴费清单,这合理吗?求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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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法律常识
·国外商标被国内公司抢注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国外商标被国内公司抢注是否属于侵权行为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国外商标属于国外保护范畴,而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比如受到我们国家商标法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

·国家赔偿分为民事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依法治国的这一观念必须首先从国家工作人员自身做起,所谓依法治国的根本当然应该是建立在民主公平的原则之上的。依法不仅要求我国普通公民,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行使自己的职权,国家赔偿法在这一过程当中就起到了里程碑式的作用。对有些人比较关心的国家赔偿分为民事赔偿的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国家赔偿分为民事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没有民事赔偿。《国家赔偿法》
·房屋建设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会怎么处理?
  房屋建设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会怎么处理?一、房屋建设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会怎么处理?房屋建设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会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

·顶替他人酒驾如何进行处罚?
  顶替他人酒驾如何进行处罚?顶替他人酒驾的处罚是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庇罪、妨害公务罪定性。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冒名顶替者构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

·一、交通事故后误工赔偿有什么依据?
  一、交通事故后误工赔偿有什么依据?交通事故后误工赔偿的依据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典》(2021.01.01生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

·一、杭州买房子首付可以付40%吗?
  一、杭州买房子首付可以付40%吗?杭州买房子首付可以付40%,因为规定的是一个最低的库房的比例要求,也就是首套购买的房屋比例应当是20~30%,如果说个人想要多付一些的话,那么自然也是可以的,后期的一个购买二套房是有不一样的规定。房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70%,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各地区首付比例会有差别。一手房按揭套次、实际按揭利率、按揭成数及按揭年限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一般情况下:首套房贷,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30%,执行基

·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
  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一、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或另行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且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没有明确约定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二、工程造价出现超预算原因1、设计

·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该怎么写?
  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该怎么写?您都知道我们居住或者经营使用的土地不是我们的,都是国家所有的。所以,当我们需要某块土地用来生活经营的时候就需要征得国家政府的同意,政府同意认可之后,还要和政府签订一个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该怎么写呢?一、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该怎么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该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土地

·房屋交付指示交付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交付指示交付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二、动产交付的方式1、现实交付。现实交付是指直接

·缓刑期间无证驾驶什么处罚?
  我们您都知道,无证驾驶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不管有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没有驾驶证就开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被交警查出来,缓刑期间没有驾驶证其处罚是被处以行政处罚,并且缴纳一定的赔偿金,这种现象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缓刑期间无证驾驶什么处罚?我们具体来看一下。一、无证驾驶属一般违法行为,会被给予行政处罚。在缓刑考验期内。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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