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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怎么算 房子面积计算规则为:商品房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公摊面积计算方式为等于公共门厅和过道加电梯井加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加楼梯间等。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你可以把它理解成就是外墙厚度的一半算作套内面积、另一半就会把它算作公摊面积。房子的使用面积怎么算房套内建筑面积它也是由这三个部分组成: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即房屋使用面积为房子套内建筑面积的一部分。1、房子使用面积的计算应该到以下条件才行:房屋
·律师能代理工伤认定吗? 从事冶炼行业的工人,处于高温环境中,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普遍。发生安全事故,受伤的工人得到有效治疗后,工厂没有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人可以自行向劳动局提出申请,或者委托他人代办。经过认定,构成工伤的,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律师能代理工伤认定吗?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一、律师能代理工伤认定吗?工伤认定、鉴定职工可以自已去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去申请的,不过伤残鉴定还是需要本人过去才能鉴定的。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申请认定,用人单
·邯郸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邯郸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计算。 2、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如林地、园地、牧草地、水域等)和建设用地按该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至八倍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土地,按该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4、特殊用地的补偿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 ·关于拟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有法律依据吗 关于拟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有法律依据吗一、关于拟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有法律依据吗单位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但又有前提条件。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
·司法鉴定有时间规定吗? 在生活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麻烦,解决问题会涉及打官司之类的这时就会有司法鉴定这种活动,那么司法鉴定有时间规定吗?司法鉴定能更科学、合理的解决问题。司法鉴定在诉讼过程中是很关键的,司法鉴定的流程比较多,具体内容就由我们为您解答。司法鉴定时间限制申请司法鉴定有时间限制,七个工作日内。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
·国际民事诉讼赔偿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国际民事诉讼赔偿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①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③第五百三十二条涉外民事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其向更方便的外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可能会被会判缓刑,交通事故虽然频发,但大多是意外,如果驾驶者是无意的,肇事后又勇于承担责任,法律自然会酌情处理,但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能根据具体情况,符合条件的可以判缓刑。二、交通肇事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交通肇事罪缓刑适用应考虑的因素应当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一)法定因素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
·认定不报安全事故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不报安全事故罪后会被怎样判刑?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机关在使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一下的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
·离婚调解书各自债务各自偿还合法吗? 离婚调解书各自债务各自偿还合法吗?离婚调解书约定各自债务各自偿还是合法的,只要双方都是出于自愿同意这份调解书。但是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百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度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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