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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咨询
·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新疆这边赔付是和别的省市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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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包了一块地种植棉花。根据合同要求甲方于今年4月
    本人承包了一块地种植棉花。根据合同要求甲方于今年4月份在棉花中间种植了树木。期间一切正常,但是对方疏于管理。一直没有给树木浇水施肥,且本人棉花地从8月中旬以后就没有再浇水。由于今年气温异常,10月14号15号低温至0℃。缺水


·被查到价?的假烟,会罚多少钱?是烟草公司罚还是工商
    被查到价?的假烟,会罚多少钱?是烟草公司罚还是工商


·你好,孙律师,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你擅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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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您好我是库尔勒一个工厂的员工,在工厂上班
    刘律师,您好我是库尔勒一个工厂的员工,在工厂上班一年之久,单位和我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去年年底在上班期间,手指头被上面掉下来的机械砸伤,导致指头开放性骨折,变形,大部分功能丧失。想咨询一下律师,在这种没有签订劳动合


·请问继承房产的我大伯和伯母两老都走了留下破旧的空房子
    请问继承房产的我大伯和伯母两老都走了留下破旧的空房子


·我在餐饮做服务员,刚上了25天现在辞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在餐饮做服务员,刚上了25天现在辞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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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还在哺乳期内能离婚么
    您好我现在准备和我媳妇离婚但我们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孩子如果离婚孩子会怎么判怎么处理


·只有对方手机号、无对方住址及身份证号...是否可以起
    只有对方手机号、无对方住址及身份证号...是否可以起诉对方?


·打架斗殴关于赔偿的事情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大家斗殴的事情,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的妹妹被别人打了,对方是多人在一起,而且先动的手,在打架的过程中我妹妹的手机打丢了,现在派出所已经立案了,但派出所只做调节工作,对于赔偿的事情不予处理,我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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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中维修时意外受伤右手食指末节勒断但接上了,现在工伤认定
    我工作中维修时意外受伤右手食指末节勒断但接上了,现在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交上去工伤科受理了但工伤科的领导说对方老板找人作证说我是工作中自己用棰子敲断的不属于工伤,你要找人作证你是怎么受伤的?属于工伤范围我才能给你做工伤


·劳动关系变更
    请问,我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13年了,未订立合同。现准备把我们交予劳务派遣公司。我如何维权?120.71.133.212


·律师好,单位进行国企改革,把在2003年前发生的八个
    律师好,单位进行国企改革,把在2003年前发生的八个工伤人员认定为老工伤,说依据兵团95年发266号文件当时的工伤人员是没有医疗补偿金的。请问上级这样做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吗?如果进行打官司我们能够要到工伤补偿金的概率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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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好,我的驾驶证暂扣期间,学习满分通过了可以开车吗
    晚上好,我的驾驶证暂扣期间,学习满分通过了可以开车吗



 法律常识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什么材料
  对不同的遗产,有不同的继承方式。若继承的是房产,通常是需要办理公证手续的。而这个过程中,还需要继承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什么材料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什么材料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析产,即析出被继承人名下
·法律规定重婚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如果行为人被确定构成重婚的话,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其中就包括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的民事责任是什么,同时又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重婚的民事责任是什么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

·银行解保拿他项权证可以吗?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买房已经变得平常,当买房涉及到银行贷款以后,房屋他项权证就成了很重要的材料,一般情况下,需要交付银行进行保管,有些人会问,我的他项权证给了银行还会给我吗?其实他项权证交付银行并不是一种抵押,而是银行帮忙保管,用来代替在贷款用户人手中的房产证,如果没有什么紧急事情,银行拿到他项权证,是不会归还的。当贷款还清,贷款人就可以到银行解保拿他项权证了。一、购房者如果想通过按揭的形式购房,首先是要和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和《贷款合

·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一、减资公告股东会决议范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股东会,会议由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本次减资的总额为万股,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非同比例)减资的方法。2、原拥有本公司股股份,现减少股股份,减资方式为,减资后的剩余股份为股,占注册资本的%;……3、股东减少注册

·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一、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责任,以免引起冲突。2、确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

·一、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
  一、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

·民法典高层抛物伤人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开门见山地明确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原则。1.明确了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界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可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能够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草案)》特别规定了“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明确“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的非“侵权责任”而是“补偿”、非“连

·一、出租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一、出租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

·胎儿是死胎的继承权还有吗?
  胎儿是死胎的继承权还有吗?死胎是没有继承权的,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因为胎儿出生后即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出生后不久就死亡的,保留的遗产份额还是属于他所有,因此死亡后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

·土地确权后多出来的土地,每亩交50元钱合理吗
  1.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地怎么办?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如果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如果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你的确权面积,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测量上的误差就不能够有效避免,只能尽可能精确,因此如果本次确权土地多了,只要在确权证上注明“承包地二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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