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宁城律师黄页
 赤峰律师黄页导航>> 赤峰市 红山区 松山区 元宝山区 林西 宁城 阿鲁科尔沁旗 巴林左旗 巴林右旗 克什克腾旗 翁牛特旗 喀喇沁旗 敖汉旗 
 首页 >>律师黄页 >>内蒙古 >>赤峰 >>宁城律师

  宁城律师推荐

宁城律师王玉龙
王玉龙 律师
13624764656
宁城律师高贤
高贤 律师
13847967595
   >>赤峰分站
赤峰律师网首页
赤峰法律法律咨询
宁城律师
宁城律师事务所
宁城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宁城律师
 
  → 咨询须知

 宁城律师黄页:
    王玉龙内蒙古大宁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宁城县人民法院对面农行5楼
内蒙古·赤峰
    高贤内蒙古全兴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宁城县天义镇
内蒙古·赤峰
[内蒙古赤峰律师加盟] [内蒙古赤峰法律网站加盟]

 宁城律师咨询
·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合同的怎么
    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合同的怎么

·宁城律师热线:13624764656(王律师) 13847967595(高律师) 

·张律师您好!我是来自包头。我有一事想求助张律师,我于
    张律师您好!我是来自包头。我有一事想求助张律师,我于2018年3月份借给女友10元钱,她当时说每月给我5000的利息,结果是只给了我五个月的就再也没给,直到目前为止我和她说:不要任何利息了,只要把我的本钱还给我就行,可还是一拖


·交通肇事,撞死一人,主要责任。积极赔??l
    交通肇事,撞死一人,主要责任。积极赔??l


·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做了担保,还要把我银行账户拉黑,我该
    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做了担保,还要把我银行账户拉黑,我该

·宁城律师热线:13624764656(王律师) 13847967595(高律师) 

·我家有一辆车卖了但是没过户也没写合同,对方出
    我家有一辆车卖了但是没过户也没写合同,对方出了交通事故他跟交警说他是买的,但第三方把我们都告了,我家是连带责任,现在在调节,如果不接受调解会怎样判,跟我家有关系吗在网上看说原车主没有过错是不承担责任的,网


·我向包头城建局戚维强供应玻璃钢管道合计960万货款,
    我向包头城建局戚维强供应玻璃钢管道合计960万货款,付款460万,尾款500万戚维强扣了200多万还和他人签了还款协议,我挂靠的公司不支持我走法律程序,我个人该怎么办?


·天元酒店老板拖欠我们工资
    我在酒店开完工资的那天我自己离开了工作岗位但是老板怕我们走扣押我们一个月的工资我们怎么办

·宁城律师热线:13624764656(王律师) 13847967595(高律师) 

·我想请您帮我打经济纠纷官司
    我想请您帮我打经济纠纷官司


·我也是在**银行办理的贷款,要我?000的保单费用。
    我也是在**银行办理的贷款,要我?000的保单费用。


·张律师您好:由于肇事车辆不是肇事人本人的车辆,交警队
    张律师您好:由于肇事车辆不是肇事人本人的车辆,交警队说可以进行车辆保全,防止肇事者卖掉肇事车,保全以后车辆贬值以后得差价是不是由我们负责,会不会在解决时进行低价抵账

·宁城律师热线:13624764656(王律师) 13847967595(高律师) 


 宁城法律常识
·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任何类型的土地,只要民事主体不具有所有权,就需要缴纳税额,为了防止第三方民事主体就一定面积的土地主张权利,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流程的规定,向相关机构,提出办理请求。一、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等相关资料到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

·合肥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征收暂行办法
  合肥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征收暂行办法合肥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征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房屋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

·一,母亲死亡后财产分割怎么办遗产的分配
  一,母亲死亡后财产分割怎么办遗产的分配: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5、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

·名誉权侵权认定的规定有哪些?
  名誉权侵权认定的规定有哪些?侵害公民名誉权,是指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问答中阐明,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因此,在具体认定行为人是否侵害他人名誉权时,应从以下四方面来确定:

·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即使提出诉
  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继父去世后继子有权继承房产吗
  继父去世后继子有权继承房产吗一、继父去世后继子有权继承房产吗?继子和继父形成扶养关系的有权继承房产,但继父有遗嘱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能否要求查阅账目?
  公司法规定隐名股东能否要求查阅账目?不可以查阅,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正当防卫构成的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社会危害行为。而社会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又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在一定条件下,某种侵害行为,在客观上具有社会危害寄害性,而其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并不具有故意或过失。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是法律为公民设定的一项权利,它只有遭到不法侵害时才能行使。如果不存在侵害,正当

·什么情形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什么情形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愿情况下以订立合同为名目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破坏对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也可能是贻误竞争对手商机等。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依诚实信用原则,缔约当事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主要包括:告知自身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告知标的物真实状况(包括瑕疵、性能、使用方法等)。若违反此项义

 赤峰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宁城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9 1:55:52:18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