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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乙方的房子可以拿的回来吗
    房屋抵押欠款协议书张XX(甲方)陈XX(乙方)以下简称甲,乙方甲方于1998年1月9日,借给乙方陆万伍千人民币至2002年7月7日止,时间长达4年零6个月,分文未还。现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协议,希双方按以下5条条款共同执行


·养老保险金,员工不签订单位的养老保险金
    员工不签订公司的养老保险金,公司倒闭后,给不给赔偿金


·我与隔壁邻居因宅居地发生争吵是与他母亲争吵,他母亲打
    我与隔壁邻居因宅居地发生争吵是与他母亲争吵,他母亲打电话叫他回来,他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他拿着一把x在有众人和派出所人员调解砍了我头一x后被派出所人员押解回派出所只关押十天就放人了。我不明白一个姑意*人的人识关押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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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索要6万办事情,现在事情没有办好,钱也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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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砸了,修理费5300,拖车费700,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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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感情破裂,分居一年半,有一两岁小孩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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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署劳动协议,辞职了拖欠工资
    本人是12月30号办理的离职,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应该当时就结清工资,可是单位一直拖欠不发。我该怎么做,可以申请双倍补发赔偿吗?


·相邻权受侵害的赔偿问,邻居两次无理由阻止我开通卫生间排水管
    邻居两次无理由阻止我开通卫生间排水管,造成排水管被堵塞达半之久,还在我屋后面搭建大型猪舍,臭气污染我房屋,这是相邻权被侵害。如赔偿损失应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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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合同会被确认无效
  何时合同会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时,所签订的合同将会被确认为无效合同。除此之外,何时合同会被确认无效呢?合同有效时,当事人应该履行合同义务。不过,如果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将会产生相应的后果。一、何时合同会被确认无效?《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侵犯肖像权的标准是什么?
  侵犯肖像权的标准是什么?1.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

·土地使用纳税人类型是什么
  土地使用纳税人类型是什么现在我国的经济越来越发达,而且有很多惠民的政策,居民为了获取更多的收益将会在使用土地经营做生意,经营者在城镇上做生意是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而有些人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那么土地使用纳税人类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有关资料。一、土地使用纳税人类型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

·我国的法官等级有哪些?
  我国的法官等级有哪些?一、我国的法官等级有哪些?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一)首席大法官;(二)大法官:一级、二级;(三)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二、等级晋升(一)二级法官以下等级的法官晋级在职务编制等级的幅度内:五级法官至三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三级法官至一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四年。晋升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晋升。(二)一级法官以上等级的法官晋级实行选升。(三)晋升高级法官

·唯一住房能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吗
  唯一住房能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样能执行:1.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

·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1、自诉案件的具体流程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最后交执行机关执行。2、公诉案件的具体流程侦查立案: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移

·年龄80岁还可以作为股东吗?
  年龄80岁还可以作为股东吗?一、年龄80岁还可以作为股东吗?正常来说如果没有对于股东的年龄做特殊约定的话,80岁也是可以当股东的。这个《公司法》是没有特殊规定或者是限制的。但是对于股东的年龄可以由《公司章程》来进行相关规定。并且《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如果公司股东到达年龄之后,可以将其股份怎么进行处理。《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司股东资格取得和丧失依《公司法》
·审报工伤的资料包括哪些?
  审报工伤的资料包括哪些?审报工伤的资料包括:(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

·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对于一些犯罪行为,肯定是需要定罪量刑的,而且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才会对此进行定罪,否则任何行为都不会构成犯罪,当然量刑的幅度,在我国是有着明文规定的,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定罪量刑,那么。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量刑的开始,首要的问题是确定具体的量刑幅度(也称法定刑幅度)。法定刑无非是指刑法分则和其他刑事法律对各种犯罪规定的刑罚的刑种和刑度的总称。定罪并确定的相应的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一、债权转让需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一、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不可转让的债权有哪些根据《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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