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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伤出院后,做了十级伤残鉴定,但被告对伤残不服,向法院申请做重新鉴定,法院批准并指定了鉴定机构,但原告不配合,结果法院就按第一次的鉴定结果做了判定,这合理吗,我们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了,但中院是维持原判,最后又申诉但中院一拖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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