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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婚后男方父母向亲戚朋友借钱为儿子买房,写了夫妻双方共有,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到房产嘛?需要承担这笔债务吗?112.81.9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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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朋友,他在一家公司上班,他没有会计证,但是老板让他用另一个人(这个人是有会计证的)的名字开发票,他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这个要不要负法律责任?211.162.2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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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你打行政诉讼案吗?主要是行政机关以欺骗欺诈形式违法征地拆迁却补偿标准没按法定标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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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我要离婚。
    妻子不安分,被发现。但是没有留下实质性的证据,她又不承认了。但是事实是存在的。我要离婚,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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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分居差不多1年想离婚
    我们结婚9年有一女儿,房子是结婚后3年建的,我公公出了一部分钱。因为感情破裂分居差不多1年我想离婚。老公说只要不给我房子什么都答应。可是我们现在唯一共同财产就是房子。我该怎么办?122.89.24.252


·实习生辞职未发最后一个月工资
    之前说是实习生,不用签合同,想离职随时可以走,后来签实习协议,协议当时是空白的,说是正式合同以后再签,现在签的协议没用,后来辞职,但是公司没有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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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丘区法律常识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一、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关于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没有争议,但在如何认定履行了通知义务的问题上司法实践中分歧较大,笔者针对此问题略做探
·看守所收押条件有哪些?
  看守所拘留所这些都是很容易导致您混淆的机构,这两个机构都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之内的,对于收押羁押到看守所拘留所的行为人一般都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并且一般都是刑事类的行为案件。那么关于看守所收押条件都有哪些呢?一、看守所收押条件有哪些?根据《看守所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交费吗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交费吗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交费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为了减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经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现行“仲裁委员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仲裁费的收缴及财政等方面的补贴”,“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的规定,调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第一和第二次的结果一样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第一和第二次的结果一样吗?一般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两次工伤鉴定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工伤鉴定是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两次鉴定结果不一样,那么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的例外规定
  “但书”指法律条文中“但是”或“但”以下的一段文字,是对上文的例外或附加某种条件的规定。  怎样理解“但书”?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第十一条对患者知情权的规定为例,条文中“但书”之前的内容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是以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设定义务的方式确定患者应享有的知情权,而在其后的“但书”中,又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
·一、法院限制高消费令期限多久?
  一、法院限制高消费令期限多久?法院可以限制高消费令五年左右,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

·危险驾驶罪是怎么处罚的
  从刑法修正案九之后,我国将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具体行为上升到了4种,其中就包括飙车、醉驾等等。那在2017危险驾驶罪一般是如何进行处罚的呢?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尤其是对驾驶者而言更是比较重要的。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危险驾驶罪是怎么处罚的犯危险驾驶罪的,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根据最新的修改,醉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纠纷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纠纷,所以很多朋友更愿意找一些可靠的中介公司来处理二手房交易过程。目前,房地产经纪人众多,行业好坏参差不齐。粗心很容易被骗,那么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交易需要注意什么,房地产中介二手房的交易过程呢?二手房中介卖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第一,物业中介二手房交易程序。1、看房子,一般通过房地产经纪人看上市;2、签订存款协议和中介协议,签订协议后支付存款;3、签订买卖合同,即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在网上做合同记录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对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对时间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如果公民从事的一些行为违反了我国行政的,法律规定的话,那么当然会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这种行政处罚,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进行信息公开的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开,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对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对时间的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法》1、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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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33:42:1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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