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天山区律师黄页: |
天山区法律咨询 |
天山区法律常识 |
·一、夫妻办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 一、夫妻办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办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在我国规定什么事非法集资 在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会将自己手里面的闲钱对外进行投资。有些时候有一些投资项目自己找上门来,经过多方面的权衡以后发现还比较合适的,这种情况下就会把自己的资金投给这些公司,直到这些公司卷款逃跑以后,才发现自己可能被骗了,这可能就是一种非法集资的犯罪活动。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规定什么事非法集资?一、在我国规定什么事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
·订立轮流抚养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订立轮流抚养协议书要注意什么(1)协议应该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抚养方式上,包括对子女与直接抚养当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约定;对限制他人代为抚养的约定;对轮流抚养交接的约定;对子女户口、入托、入学、医疗保险、民事代理问题的约定;对终止轮流抚养协议事由(如再婚、迁居)的约定;对临时处理有关事宜(如在轮流期间,一方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时间抚养或需要双方共同直接抚养等)弹性条款的约定,等等。(2)轮流抚养时限应注意的问题。轮流抚养时限,包括 ·没签合同受了工伤怎么办 没签合同受了工伤怎么办一、没签合同受了工伤怎么办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1、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需提交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二、工伤认定具备哪些性质特点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
·一、下岗职工老工伤待遇是什么? 一、下岗职工老工伤待遇是什么?下岗职工老工伤待遇是: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赔偿计算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遗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 遗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遗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如果是在没有遗书的情况下,第一个有继承资格的人是自己的儿女,配偶,以及辛苦抚养自己成人的法律上的父母。如果未有最有资格的继承人,则可由第二种人继承,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未有符合资格的第一继承人,那么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继承法》中的“子女”可以是婚生子女,也可是私生子女,继子女或者养子女。养子女是指有法律可证明有合格关系的子女,若未有合格法 ·申请破产期间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破产期间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一、申请破产期间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依据民法通则,高空坠物属于特殊侵权民事纠纷案件,高空坠物一般都是过失,如果公开坠物造成人员伤亡,应当属于过失犯罪,依据人身伤害赔偿解释,如果雇佣人员从事雇佣活动致人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佣人员故意造成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
·员工得肺结核辞退需要赔偿吗? 员工得肺结核辞退需要赔偿吗?劳动者得肺结核病,在规定的治疗期内,是不能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
·最高人民法院信用卡诈骗是怎样处理的 现金付款,很多人都会觉得麻烦,当付款金额大于手中现金时,往往会耽误了很多事。所以在信用卡,作为便捷付款的同时,也需要担心着自己的信息泄露问题。对于信用卡诈骗案,涉及到很多部门的合作办案。那么最高人民法院信用卡诈骗是怎样处理的呢。最高人民法院信用卡诈骗是怎样处理的?一、对于一人持有多张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每张信用卡透支数额均未达到1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的,原则上可以累计数额进行追诉。但考虑到一人办多张信用卡的情况复杂,如累计透支数额不大的,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