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甘井子区律师黄页: |
甘井子区法律咨询 |
甘井子区法律常识 |
·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一、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
·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生活中,借钱有欠条、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方式,而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打欠条。但是如果没有打欠条或者欠条丢失了,只剩下录音,那么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详情请阅读我们整理。一、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私采的视听资料也是证据。如 ·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刑事诉讼法是关于刑事案件诉讼时涉及到的人、事以及组织机构的规定,一般法律工作者需要仔细学习相关的法律,国家制法机构也出台了关于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涉及的方面很多,在这里我们挑了其中一部分为您讲解一下,培养我们的法制意识。一、辩护与代理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人民陪审员,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是,上述人员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犯罪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是什么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是什么(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
·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拥有私家车,人们在买车时会交车险。人们在驾驶车辆时意外发生保险事故时,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那么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一、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根据人保财险《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空壳公司法人负什么责任风险是如何的? 空壳公司法人负什么责任风险是如何的?有些公司在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之后,可能就会变成了空壳公司,规避空壳公司是我们最关心的事件,那么空壳公司法人负什么责任风险是如何的?根据相关的说法来看,空壳公司的法人应该负刑事责任,而且还要适当的惩罚金额。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空壳公司法人负什么责任风险是如何的一、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 ·经济补偿金是税前工资吗? 经济补偿金是税前工资吗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应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虽然未规定平均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这里的用词是“应得工资”,不是“实得工资”,说明是含税的工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颁布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
·一、交通事故后提车交押金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提车交押金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后提车交押金规定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提车需要缴纳押金,交通事故提车押金标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推定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机动车的责任。如果你交了交强险,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押金会少些。除非受害方做了财产保全,那也是法院收取押金不是交警队。相关规定也是规定了交警队不能以检验鉴定以外的需要扣留事故车辆,除非其有应当扣
·抢注国外商标算侵权吗,怎么解释? 抢注国外商标算侵权吗,怎么解释?一、抢注国外商标算侵权吗,怎么解释?抢注国外商标是否侵权需要看情况判断:如果该国与中国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协议,或者共同处于某一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系统内,则在该国注册的商标亦受我国的保护是合法的。注册人依据在该国注册时间享有在我国注册的优先权。二、恶意抢注商标的类型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
·没上班也未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工资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由于各种各样原因造成劳动者没有去上班,并且也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可能是由于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同时也可能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例如,用人单位出现其他问题等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没上班也未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工资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没上班也未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