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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的主体只能由哪些人构成 逃税罪的主体只能由什么人构成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有纳税义务的公民,如与纳税、扣缴义务人相互勾结,为偷税犯罪提供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实施偷税行为的,应以偷税共犯论处。税务工作人员构成共犯的
·12岁以下的儿童可否在公共道路上骑自行车? 12岁以下的儿童可否在公共道路上骑自行车?12岁以下的儿童不可以在公共道路上骑自行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十二、十三岁,才能初步达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规则从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出发,规定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车。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逆向行驶的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
·持刀抢劫致死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持刀抢劫致死的判罚标准是什么?(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
·根据民法总则成年子女对父母有哪些法定义务 根据民法总则成年子女对父母有哪些法定义务?《民法典》施行后,《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失效。一、成年子女对父母有哪些法定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二、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虽然《民法典》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 ·最合法有效的讨债方式是什么? 最合法有效的讨债方式是什么?方法一:以毒攻毒法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免会愁眉不展大伤脑筋。其实大可不必,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人逛商场,见到你喜爱的东西直接开口向他/她借钱。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进去。方法二:“易货”置换法至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往往把钱借给他/她以后就
·桐城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桐城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桐城农村拆迁有哪些补偿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
·一、交通事故死者是否赔偿肇事者损失保险公 一、交通事故死者是否赔偿肇事者损失保险公司要全赔偿吗?是要赔偿死者的损失,而以于肇事者的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偿,超出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责任比例分别承担。如果你购买有商业保险,保险公司会在承保范围内按你的责任予以赔偿。如果没有购买不计免赔,则保险公司只承担你方赔偿款的80%。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
·逮捕后多久开庭 一、逮捕后多久开庭?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批捕后多长时间内开庭,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
·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
·法院对于侵犯探视权怎么判? 有子女的夫妻离婚后,一方获得抚养权那么相应的另外一方就获得了探视权,一般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探视权的行使时间以及探望方法等等,同时探视权是受法律保护,协商不一致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获得探视权,如果已经获得了探视权,但是一方协助探视权的行使,对于这种侵犯探视权怎么判?一、探视权的行使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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