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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林律师问一下+中国劳务人员境外劳务工伤死亡后,怎么处理赔偿问题并如何申请保权


·好好的饭店,就是差钱
    我在锦州北府饭店打工。在一个月前,本人提出辞职,经理不给离职条,到月末就不干了。到本月10号去领工资,没给我做工资表,找经理就说不知道,老板不在,我该怎么办!


·人在家中坐户口是农业自己变非农
    我是农业户口,什么也没办就变成了非农户口了。而我农业户口的政策又不让我去享受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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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通过中介公司买个二手房,首付款、评估费、中介费、还有定金都是中介收的,定金转交给房主了,中介长时间没有把贷款给我办下来,最后跟我说这钱他干别的用了,贷款现在办不了了,说把钱全部退给我包括定金所以费用,单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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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铁路的列车员,家住在沈阳,工作在大连,每次上班都要坐火车去大连,上4天,下班都回沈阳家休息2天,在火车上,由于工作时间比较长,经常头晕,手腕抖动,膝盖抖动,在车门口离岗时,腿抖的厉害,后脑发木,发麻。没上班之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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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2008年初至2013年12月26日在某工厂工作。2011年初签订的为期三年合同,2013年12月31日终止。26日当天下午,在没有任何先兆下,通知20多职工被裁员,原因是工厂缺乏资金,节约人员工资。并要求17点下班前必须交出工牌、餐盘、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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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有多长时间,试用期过长怎么办
  试用期期限属于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部分,因此,肯定是不能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与此同时,很多劳动者也想具体了解试用期有多长时间,担心单位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试用期有多长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据此可以看出,试用期时间没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需要交费吗?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不需要另外交纳诉讼费,以下是诉讼费交纳标准仅供参考:《诉讼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
·什么是要式行政行为
  什么是要式行政行为一、什么是要式行政行为(一)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是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形式。还有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也是。通俗的可以理解为行政行为必须要一种方式或形式后才能实行。(二)要式行政行为的特征“式”虽然在客观上是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但实际上与行政主体意

·公司法解释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解释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司设立之后,并非是永久存续的,在出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由,或者一些法律规定的事由之中,公司的设立人是会宣布解散公司的,但由于公司在存续期间,建立了多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故而解散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解释二解散公司的规定进行。一、公司法解释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最新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过失犯罪或者故意犯罪有什么区别?
  过失犯罪或者故意犯罪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刑法第15条规定,过失犯罪的罪过形式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其罪过形式有以下特征:1、犯罪主体的心理态度,在认识上因素上,是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在意志因素上,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发生或者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发生而实施了犯罪行为,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多分
  离婚已经成为当代很普遍的一种现象,夫妻双方一旦离婚,不仅导致家庭破裂还会带来一系列的其他问题,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在家庭矛盾比较大的情形下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多分的情形,下面我们就此问题进行解答。一、离婚财产分割概念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

·武汉市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无论购买农村房屋或商品房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签订买卖合同,在签订个铜钱应该就各项内容达成合意。且签订合同能避免在出现基于买卖而发生纠纷时无证据可寻导致案件无法公正审理的情况。现在就让我们来带您了解下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吧。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在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与出卖人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应该进一步咨询,达成一致意见。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为体

·医疗纠纷处理方法有那些
  医疗纠纷处理方法有那些医疗纠纷是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械的服务不满意或造成人员伤害等情况发什么的矛盾,相关数据表示我国的医疗水平远不能满足现阶段的要求,医疗纠结呈上升趋势;遇到医疗纠纷处理方法有那些,以及有那些相关程序,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说明如下。(一)医疗纠纷处理方法如下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2、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无论大小,每个工程都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所以我们一定都希望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下去,那么就一定要熟悉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标准。但是人非圣人,我们也免不了会犯一些错误,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处罚单,那么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工程罚款通知单范文工程罚款通知单致:你公司施工的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根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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