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在审判阶段有什么权利 作为辩护人,在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开始,那么就需要积极的为当事人处理相关事情。在不同的阶段,辩护人所能享有的权利不同,那辩护人在审判阶段有什么权利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公诉案件一般来说都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这三个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案件,该案便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有哪些情形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原因,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均丧失继承权。(3)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
·法律规定交通误工补偿怎样计算 法律规定交通误工补偿怎样计算一、法律规定交通误工补偿怎样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2)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分为非持续性和持续性。非持续性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 ·股权重组和资产重组的区别有哪些? 1.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2.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它是企业重组的一种重要类型,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为经常发生的重组事项。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
·当事人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 ·机动车侵权责任法院如何处理? 机动车侵权责任法院如何处理?机动车侵权责任法院一般情况下会根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对于“剐蹭”、“追尾”等交通事故,肇事双方须自行快速撤离现场,通过保险进行事故善后赔偿处理,不再停留于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处理,以减少道路拥堵现象。无法达成协议不能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二、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处理
·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 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当夫妻双方离婚时,都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就需要承担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对抚养费进行了规定,2001年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明确规定了抚养费的内容。《婚姻法》第37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的抚养费等问题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院进行判决。那么具体孩子的抚养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的规定,子女的日常生活开支,教育支出、以及医疗费等费用,计
·国家征地行政征收环节具体包括哪些 国家征地行政征收环节具体包括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征用土地应当由县人民政府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时,必须有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方案、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征用耕地的,还应当有耕地补偿方案。并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级以下的人民政府和开发商(建设单位)都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利,也不能买卖土地。二、征收土地的具 ·汽车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汽车外地违章怎么处理?汽车外地违章目前是无法在异地处理,因为目前全国范围内虽然可以查询异地违章,但很多地方由于缴费系统没有联网。具体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省内不同城市违章,可以到车辆登记的城市交警部门进行缴纳罚款和扣分。如果在省内其他城市出行,被交警现场抓到违反交通行为,这时交警会开罚单通知,现场交警是不会收取任何罚款的。然后驾驶员可以回到当地城市,携带行驶证、驾驶者到当地交警部门指定的银行进行交纳罚款和到车管所进行扣分。或者到年尾 ·特许经营备案条件有哪些 特许经营备案条件有哪些一、特许经营备案条件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是一项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特许经营企业(即以连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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