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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我与前夫没有通过法院签订一份协议书。内容为:他不出抚养费,每年负担孩子一半学费,我保留让其每月探望孩子一次。双方签字按手印,在法律上这份协议生效吗?58.214.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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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承包,我们镇医院有两个牙科以前都承包的
    我们镇医院有两个牙科以前都承包的,现在上级卫生部门禁止承包,单卫为了骗上面给我们拨的工资,且认为不好管理。换种方式(实质承包)我们给医院收费室交大概工资的2000元,再从工资表上返回来认为在发工资,这样查得出来假?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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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欠别人的钱已还,也有收条,但是收条上没有写日期,现在当事人不承认我还的这个钱,也不承认收条是他写的,现在法院让我申请笔迹鉴定,时间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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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请问个人购买集体用地(也有人称宅基地)楼盘有什么风险吗?开发商已声明没有房产证拿,但与开发商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协议,请问这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和对我们买方来说有保障吗?重点问题是,政府对集体用地开发的楼盘有何规定


·工伤怎么赔偿?有没有什么赔偿根据?
    您好,请问我是射阳人在苏州工地做工的,在高空作业时掉下来了,小腿断了在家已经有几个月了,我想请问您我这算工伤吗?怎么赔偿?有什么赔偿根据吗?请您告诉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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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离婚,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没有多大的过错方,但就因为一些生活上点点滴滴的小事,我婆都会出人意料之外的说一些话,做一些事,很不上台面,而老公是绝对麻木的依她,毫无主见,而且越来越感觉老公跟他妈妈一样,唉,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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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是否该负法律责,一朋友欠了政府四十万元
    一朋友欠了政府四十万元,欠了私人四十万元,但又没能力偿是否该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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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权利是多久?
  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权利是多久?一、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权利是多久?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就其它财产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

·自然人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样的?
  自然人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样的?一、自然人股权转让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

·辞退工伤员工补偿包括什么
  辞退工伤员工补偿包括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要是用人单位辞退工伤员工,首先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支付工伤员工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工伤员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在工伤期间公司能辞退

·合伙企业法实施条例
  合伙企业法实施条例在当今社会,市场经济竞争颇为激烈,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兼并斗争和合伙结盟也成为了社会经济的一种发展趋势。而这种发展趋势有着不稳定性,容易给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为此我国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了合伙企业法,以此来规范市场经济的秩序。那么,合伙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来为您解答。合伙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

·现在买房是否不能贷款了现在买房是可以贷款
  现在买房是否不能贷款了现在买房是可以贷款的,不过要符合以下贷款条件: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持有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有合法户籍;3.有稳定的工作,月收入能够偿还贷款本息;4.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无不良逾期记录;5.有合法的购房合同;6.所购房屋产权明晰,没有进行其他抵押。二、买房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1、不要随意提取公积金在一些城市,如果你公积金账户上没有一分钱,意味着你没有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所以在买房前,不要

·未签劳动合同已过试用期单位辞退,如何赔偿
  问:我2010年8月入职,未签劳动合同,知道2011年4月份单位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以我试用期不合格辞退我,我很是郁闷,请问我可以得到那些赔偿?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答:首先,你没有说明劳动合同期限,根据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为公司你

·刑事案件自诉立案条件都有哪些
  刑事案件自诉立案条件都有哪些一、刑事案件自诉立案条件都有哪些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孙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孙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需具备以下构成要件:(一)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二)权利主体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三)探望权的行使不会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还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方作为义务主体不但负有不妨碍对方行使探望权的消极不作为义务,而且还负有协助的义务。同时,探望权的行使不得

·对方欠债不还多久可以抓一次?
  对方欠债不还多久可以抓一次?一、对方欠债不还可以报警么?1、一般的民间借贷、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没有义务来处理和解决,你报警的话,公安机关甚至都不会受理你的案件,除非是民间借贷引发的刑事案件。2、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最佳,即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强制执行。3、要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另外,如果数额比较大,要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起诉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其财产,以免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二、对方欠债不还多久可以抓一

·民事诉讼法缺席审理的后果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缺席审理的后果是什么?一、缺席判决的后果1.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2.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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