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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洋洋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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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庄镇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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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庄镇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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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庄镇律师尹建军
尹建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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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海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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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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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无蓝本无卡,我是外地农业户口
    我是外地农业户口,在北京一家私企工作。公司入职的是否说是给上社保。但是我问公司为什么没有我的蓝本或者磁卡,公司和我说农业户口没有蓝本和卡,只能是住院的时候使用公司统一的医疗蓝本。我对此感觉很不理解。请专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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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生病在医院检查,主要是心脏不舒服,医生直接就叫查
    母亲生病在医院检查,主要是心脏不舒服,医生直接就叫查心电图说我妈心脏没问题,肠胃也不好,就开了药。现在严重再南京查心脏直接要做手术。这个药还对心脏有副作用,这属于误诊还是?


·我通过法院保全一台车现在法院执行局把这台车执行给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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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赃款用于买楼买车了,但是家里可以退还这笔脏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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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书下来、责任同等、我们要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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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有三个月没用那张电话卡,号码停机三个月被移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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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们干活钱1600元两了就是不给我们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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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住房漏水,建房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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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位于麒麟镇,因拆迁要搬迁到汤山镇,距离现在20公
    公司位于麒麟镇,因拆迁要搬迁到汤山镇,距离现在20公里,如果员工不去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备注:公司为规避风险,合同上工地点:是指定,但我有盖章的补充协议,上面对工作地点和薪资以及工作时间有具体的约定,不知道是否有效?


·我去年6月份在泰州市被人打成轻伤二级,当时没有达成和
    我去年6月份在泰州市被人打成轻伤二级,当时没有达成和解,后来对方跑了。现在警察打来电话说是人刚抓到了,我想问一下后续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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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山区法律常识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
  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需要实际承担一定的责任,而这责任是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但在一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供有人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1、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的解除条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的解除条件有哪些?1、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房屋买卖合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房屋买卖合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房屋面积误差
·夫妻财产如何管理才公平?
  夫妻财产如何管理才公平?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

·购买的股权融资金额应如何计算?
  购买的股权融资金额应如何计算?股权融资金额计算方式是应当按照投资后的情况来进行估值。公司估值在风险投资中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决定了投资人的投资可获得的股权比例。公司估值可分为投资前估值和投资后估值,二者的关系为:投资后估值=投资前估值投资额,而投资人获得的公司股权比例=投资额÷投资后估值。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所谓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

·公积金贷款审核完多久到账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公积金贷款银行放款时间一般需要3到4个月的时间。银行按公积金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复核,公积金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

·刑事诉讼法聋哑人规定是什么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说,我国的法规对于我国的任何公民都具有法律效益,不分阶级和职务大小。但是,可能有很多人会觉得残疾人应该是可以法外开恩的。其实,并不是如此。就拿聋哑人来说,同样需要遵循我国的法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刑事诉讼法聋哑人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聋哑人规定是什么?聋哑人同样属于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也就必然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并且应遵守所有的法律法规,那么聋哑人当然应当遵守《刑法》。根据《刑法》第四条的规

·投标书怎么写对投标者来讲,编制投标书是
  投标书怎么写对投标者来讲,编制投标书是很重要的事情,最后自己是否能中标,可以说就全靠这个投标书了。那么这个投标书怎么写呢?在具体的编制过程中又有哪些原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投标书怎么写1、标题。投标书标题正中写明“投标申请书”、“投标答辩书”或“投标书”即可。2、正文。投标书正文由开头和主体组成。开头,写明投标的依据和主导思想。主体,应把投标的经营思想和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经营措施、要求、外部条件等内容具体、完

·没有借钱被朋友骗打借条怎么办
  没有借钱被朋友骗打借条怎么办?被朋友骗打借条的可以不予处理,因为没有借钱的,借条也不生效,借条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有出借行为。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可以不?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可以不?是可以的;行政强制执行是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二、征政强制执行的特征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

·物权法的司法解释?
  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第二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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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4:38:31:6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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