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扬中律师黄页: |
扬中法律咨询 |
扬中法律常识 |
·酒后驾驶的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
·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都有哪些 虽然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供当事人选择,但实践中不管是哪种方式下办理离婚手续,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满足了相应条件才行的。那其中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分析解答。一、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都有哪些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五)申请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有哪些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有哪些?电气工程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气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会影响整个工程的交付使用。一般来说,电气工程都是由专业的公司负责施工的,建设方在工程竣工后还要组织质检机构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那么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一、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1、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
·分公司履行合同期间注销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分公司履行合同期间注销可以起诉总公司吗?可以,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
·夫妻财产债务协议对善意第三人有效吗? 夫妻财产债务协议对善意第三人有效吗?一、夫妻财产债务协议对善意第三人有效吗?夫妻财产债务协议对第三人无效,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关于财产可以自己约定,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即可。此时便会遇到这种情况,当债权人向夫妻一方索要债务时,其会以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抗辩。《民法典》(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
·驾车逃逸后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驾车逃逸后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多人第一时间不是及时去解决,而且驾车逃逸。出现这样的行为,导致的结果可能非常严重,从而触犯刑法。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驾车逃逸后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驾车逃逸后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 ·在我国职工工伤鉴定在什么医院 虽然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都是和职工本人在医院的治疗以及各种化验单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是我国设立的有专门的部门,对工伤员工的工伤情况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也就是所谓的工伤鉴定。可是生活中有多数的人都觉得医院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就是在我国职工工伤鉴定在什么医院?一、在我国职工工伤鉴定在什么医院?医院是不能做工伤鉴定的。1、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
·民事诉讼赔偿不起结果怎么样 对于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来讲,如果经过法官进行判决之后,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赔偿,那么如果是民事诉讼赔偿不起结果怎么样,根据有关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暂时还不起相关的赔偿,可由债务人进行分期偿还。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
·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 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代通知金有吗?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代通知金有吗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因此,也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只要协商一致,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协商劳动合同再履行一段时间后解除,即对于劳动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