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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问:在缝江区上班有5个月厂里未答劳动合同,未买社保,发工资都是发现金,我找厂里买社保不买,我不想在这厂干了,申请劳动重才,有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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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弟弟在一家企业上班做销售,挪用了客户资金,并在公司做假欠条,客户没欠款说客户欠款,最后公司知道后报案!金额十五万多,请问这种情形够判刑吗?判刑多少?还有许多客户订货款都打进了我弟弟账上,还有十多万,现在还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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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去上班第三天商场里的专柜但是并未办理商场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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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星期五的晚上八点我骑车回家在路上把他给碰倒了然后和他去了
    星期五的晚上八点我骑车回家在路上把他给碰倒了然后和他去了医院检查结果什么毛病也没有一切正常还给他拿的药医疗费是我出的他回家的时候把检查报告拿走了还要了我手机号说在七天之内如果他还不好的话病情严重了的话还要找我请问这


·离婚协议中未处理财产的重新分割
    离婚协议中未处理财产的重新分割(张志胜,北京律师)吴某和刘某原系夫妻,5月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记载:原夫妻共有的房屋归刘某所有。9月,刘某所得房屋拆迁,刘某分得拆迁款150万元。吴某得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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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打水泥地,包给包工头,有三个老板,其中有个老板从二楼掉下来,当时没死,住了三四天死了,我们家要负什么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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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岗镇法律常识
·一、交通事故个体误工怎么证明?
  一、交通事故个体误工怎么证明?写明人物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职务以及月收入多少,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而误工,误工多长时间,扣除了工资多少。需要公司财务处盖章证明。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赔偿权利人都是可以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的,其中主要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请求赔偿时要提供误工证明。1、由单位开具,把事故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一份,加盖单位的公章,并且最好是有单位的财务章,不然不会被认可的。2、还要有单位的一份书面证明

·二审案子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二审案子一般多长时间开庭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

·员工发生工伤公司需承担哪些费用
  员工发生工伤公司需承担哪些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工伤注意事项《征求意见稿》提出,退休前因从

·江苏常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常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虽然在政府征地前会制定相应的补偿方案,但是有些公民会疑惑政府的补偿方案是否符合标准,故而各地政府会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公开,公民可以参照该标准进行判断,具体的补偿方案是否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江苏常熟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信息。以下标准仅供参考江苏省常熟市关于公布2017年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标准的通知:2016年12月30日,常熟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本市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为保障被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一、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毁约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毁约吗?房屋租赁合同是不能毁约,对于毁约者肯定要承担赔偿的责任;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

·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领取离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然后领取对应的证书。其中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的当然就是离婚证。那么这个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苦等1个月的审查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当场领到离婚证。根据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由于每个省市治理方针都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同一种事件,处罚标准也不同,那么,安徽醉驾2018年新规定罚款多少?根据安徽省关于酒驾的规定,罚款1000元以上,并且吊销驾驶证,下面,我们看一下具体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

·离婚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
  离婚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提出离婚精神赔偿,这四种情况包括:1.一方重婚的需要精神损害的大量赔偿,包括:(1)重婚的婚姻是合法婚姻,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此时,有两种情况: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收到结婚证书和有结婚证书的合法婚姻,以及邻居认可的事实婚姻。在这方面,仍然存在差异,处理方法因地而异。有些地区承认在重婚之前存在的事实婚姻,有些地区只承认领取结

·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合同诈骗可以说是诈骗类犯罪当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一般是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而往往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也是比较大的。然而在我国对于合同诈骗的行为,也是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情节之后,才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另外,我国也对此罪做出了相应的法条规定。那么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刑法》条文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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