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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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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墅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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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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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别人没写借条,怎么讨回?
    我是离婚的,目前单身。两年前,因家庭矛盾,我准备离婚,在离婚之前,经人介绍,我认识了一位单身女士,处了一段时间感觉还不错,这时她提出来向我借钱还债,于是,我通过手机转账借给她十万元,因这种关系当时也没写借条。后来,


·辞职没有按正常程序走,工资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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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儿子与儿媳闹离婚,儿媳己起诉法院今收到传票,想聘请卜律师为我们的辨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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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两年前借了一个人8万块钱和一个人4万块钱。利息每个月付8千和4千《利息用现金付了一多》后来我付不起了。他俩个人找我商量。说让我儿子和女儿各签一张借条不要付利息了。等有钱时在慢慢还。我信了。让孩子们签了。可他俩拿到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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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我身份证给别人办的分期,现在人家不给我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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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到裁决需要多长时间
    您好,请问一般民事诉讼(劳动纠纷)不服一审判决,从上诉到裁决需要多长时间,谢谢!218.104.82.186


·打架致她人流产,如何索偿?
    怀孕妻子(差一个月就到预产期)到计生办办理证件时,遇旁人打架,被碰孕肚,回家后感到不适,到医院检查证实流产了。遇旁人打架时,计生办已报案,也可证明打架者碰到过妻子的孕肚。请问妻子如何向打架者索偿,包括精神方面,最高


·我这有个工人受伤了,没达到评残标准,送到县医院,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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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法律常识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委托
  司法鉴定是法律纠纷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如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当事人委托和法院等公权力机构委托由于主体不同,委托规定也各有不同,同时法律也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以下就是涉及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委托的内容,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

·违约合同多长时间起诉
  合同当事人发现合同违约即可以选择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当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可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

·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
  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一、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

·买卖不破租赁期间房租归谁
  买卖不破租赁期间房租归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
·拖欠社会抚养费是什么后果?
  拖欠社会抚养费是什么后果?管理部门做出征收抚养费的规定后,当事人应该及时交纳,如有困难,可书面申请分期缴纳。如未按期缴纳,则会加收滞纳金,并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

·五险一金每月交多少怎么算
  五险一金是每个上班认识都相当重视的一方面。因为它和劳动者日常生活保障息息相关。您每月到手的工资都是交过社保的工资,只知道交了多少,却不太了解具体是怎么算的,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下五险一金每月交多少怎么算?一、新出台相关规定2016年6月,人社部就《企业年金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征求意见稿下调了企业年金缴费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调整为“8%”,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调整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租问题向谁索要?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租问题向谁索要?根据债的相对性,该笔费用理应向出租人主张。而且,定金或抵押金的签收人理应是出租人,考虑到证据的直接针对性,也应是出租人承担还款义务。房屋产权虽转移,但并非意味着租金转交,若主张买受人承担返还义务,证据不足。二、适用瑕疵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据此,“买

·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常常发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做出处分,认可协议签署后双方之间无任何未了争议。但协议签署后又对在职期间加班费、休息休假等事项申请劳动仲裁。对于这类情况,仲裁和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劳动者应当对自己做出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正是由于实践中经常出现上述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

·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所谓按揭是指购房者向开发商购买房屋时,先预付购房款的一部分(一般为30%-50%),其余房价款向银行贷款,而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及其相关权益抵押给银行做为还贷的保证,并由开发商为购房者作担保的行为。那么,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按揭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认真阅读下文的介绍: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1、项目销售组与购房人签订《市商品房预(现)售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2、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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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08:51: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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