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淮安生态新城律师黄页
 淮安律师黄页导航>> 淮安市 涟水 洪泽区 盱眙 金湖 清江浦区 淮安区 淮阴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淮安工业园区 淮安生态新城 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淮安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

  律师推荐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徐志勇
徐志勇 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5905132222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3082499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卞恒亮
卞恒亮 律师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吴春梅
吴春梅 律师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朱红权
朱红权 律师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徐爱军
徐爱军 律师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张敏
张敏 律师
   >>淮安分站
淮安律师网首页
淮安法律法律咨询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事务所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
 
  → 咨询须知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黄页:
    田竹江苏知源律师事务所
淮安市健康东路112号3楼
江苏·淮安
    王闯江苏毛周勤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淮安市健康东路116号
江苏·淮安
    王爱国江苏法轩律师事务所
淮安市淮阴区北京西路21号二楼204室
江苏·淮安
    杨海明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
江苏淮安市健康西路158-5号
江苏·淮安
    郁立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淮安市淮海北路38号乐园大厦401室
江苏·淮安
    孙国忠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盱城镇五墩南路33号
江苏·淮安
    张敏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淮安市淮海北路97号
江苏·淮安
    庄志刚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淮安分所
江苏淮安市淮海花园B区3幢19楼B座
江苏·淮安
    陈军江苏淮海潮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淮安市淮海东路18号
江苏·淮安
    朱显峰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淮安市健康西路158号
江苏·淮安
[江苏淮安律师加盟] [江苏淮安法律网站加盟]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咨询
·张律师你好:2018年12月介绍朋友在启东恒大海上威
    张律师你好:2018年12月介绍朋友在启东恒大海上威尼斯售楼员处买了二套房,规定有1万5千元奖励金给我的,但被售楼员拿了,2019年l月他辞职了。几次电话向他追讨一直没还2019年7月13日他写了一张1万5千元的欠条承诺年底还,并写了他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热线:18168563608(徐律师) 15905132222(刘律师) 13813082499(章律师) 

·离婚财产协议书的拟定
    离婚财产协议书的拟定


·请问非瘟给我们的猪扑杀了,一月多了给说法怎办
    请问非瘟给我们的猪扑杀了,一月多了给说法怎办


·无证驾驶被撞被划分为主要责任,请问这样还能像对方索赔吗
    无证驾驶被撞被划分为主要责任,请问这样还能像对方索赔吗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热线:18168563608(徐律师) 15905132222(刘律师) 13813082499(章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年前我和我老公打架的,后来父母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年前我和我老公打架的,后来父母不放心,把我带回家过年了,现在我回家,他把锁换了,我该怎么办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提交由三分之二以上申请人签署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提交由三分之二以上申请人签署


·我没有考上可不可以就回我的复读的学费
    我是今年复读高考生.那时在选择复读班时.复读学校向我们保证如果考不上就返还学费.并在广告上写的明确.现在我没有考上可不可以就回我的复读的学费.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热线:18168563608(徐律师) 15905132222(刘律师) 13813082499(章律师) 

·你好,在淮安挂靠酒店交了两年的社保。费用大概多少钱,
    你好,在淮安挂靠酒店交了两年的社保。费用大概多少钱,可否告知


·职业病,单位拒绝赔偿怎么办?
    我是一名白血病患者,已经拿到职业病鉴定证书,可是单位还是拒绝赔偿,我该怎么办?(去年七月份生病的,单位已经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也已经停止帮我交纳劳动保险,到现在为止没有拿出一分医疗费)


·我母亲前段时间车祸,伤右胳膊肘关节没住院一直在家养走
    我母亲前段时间车祸,伤右胳膊肘关节没住院一直在家养走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热线:18168563608(徐律师) 15905132222(刘律师) 13813082499(章律师) 


 淮安生态新城法律常识
·借条跟担保人没有写在一张合法吗?
  借条跟担保人没有写在一张合法吗?借条跟担保人没有写在一张合法,但是一般不会被按照有担保人来处理此借贷关系。必须写在一起才能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可要找当时在场的人做证人同样可以)。只要在担保人一栏没有签字,就不属于担保人,可视为见证人。作为见证人,法律并没有形式要件的规定,不是一定要在“见证人”栏下签名才能认定为见证人。但是空白签名前留白,容易给人事后添加“保证人”等抬头。如为他人借款提供见证,应在紧靠自己的签名前方标明“见证人”或“在场人”的

·对于银行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
  在当前社会上信用卡已经成为十分热门的消费工具,人们通过它进行消费进行购物,信用卡又和银行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银行有权开放和办理有关于信用卡的许许多多的业务,那么对于银行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他们又有什么联系接下来给您进行详细的介绍。一、信用卡恶意透支解释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二、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

·我国著作权的主体?
  我国著作权的主体有哪些一、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在法律上,这里的作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著作权人和作者是两个概念,也就是说,除作者以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依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判定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位作者”。二、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的规定,合作作

·公司法股东转让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法股东转让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

·监视居住是多久的时间2023
  监视居住是多久的时间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严厉,在时限上规定比取保候审短些并不影响侦查活动的开展。而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只要尽职尽责,在6个月的期限内通常能完成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工作,并作出相应的处理。附带说明一下,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

·一、刑法重婚罪几条里是有明确的规定?
  一、刑法重婚罪几条里是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

·公民名誉权侵权怎么处理?
  公民名誉权侵权怎么处理公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二、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包括:(1)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A.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材料有什么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材料有什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

·根据规定遗弃小孩有罪吗?
  遗弃孩子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遗弃孩子的行为都会被司法机关所受理的,根据规定遗弃小孩有罪吗?一旦被认定触犯了遗弃罪,是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处罚,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种类型的案件时,也需要按照规定,在确定其有罪之后,才能进行判决。一、根据规定遗弃小孩有罪吗?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

·什么是债券,它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什么是债券,它的基本要素是什么?我们常常在生活中听到有人谈起债券,买债券的人还可以从中定期获得一些利息,有人说买债券有一定的风险性,毕竟投资是存在风险的,没有什么零风险的投资,那么究竟什么是债券,它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一、什么是债券1、债券的发行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是资金的借入者;2、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是资金的借出者;3、发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时期还本付息;4、债券是债的证明书,

 淮安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淮安生态新城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5 23:59:39: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