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邳州律师黄页: |
邳州法律咨询 |
邳州法律常识 |
·轻伤重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进行鉴定。司法鉴定在出具的鉴定书中,会写清伤情程度及伤残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伤情可以分为重伤、轻伤及轻微伤等。每种对应的鉴定标准是不同的,那么,轻伤重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轻伤重伤鉴定标准一、重伤一级1、植物生存状态。2、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3、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4、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5、重度智能减
·民事诉讼诉讼中鉴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诉讼中鉴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司法鉴定时间不计入案件审理时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民事诉讼中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所以,司法鉴定时间是不计入案件审理时限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
·侵犯名誉权,可以告老公诽谤吗 侵犯名誉权,可以告老公诽谤吗?在生活中,有一部分人经历过言论攻击,他人恶意传播谣言,致使其身心健康受到损害。这种情况,同一家庭的成员也出现过。网络的扩散传播快以及方便等特点吸引了很多人。很多人在网络上进行言论传播时,由于其言论缺乏真实性,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严重影响了其生活。网络诽谤罪与传统意义上一般上的诽谤罪是有区别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侵犯名誉权,可以告老公诽谤吗?一、诽谤罪应该如何认定1、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
·如何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如何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债权人在多次讨债无果,债务人就是拒不还钱的情况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具体来说,应该如何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呢?为了能够在诉讼中胜诉,债权人诉讼追讨欠款需提供哪些证据?这些问题对于决定诉讼追讨欠款的债权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也将就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详细为您进行介绍。一、如何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
·嫌疑人不请律师能自己辩护不? 嫌疑人不请律师能自己辩护不?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的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委托辩护人有利于保障嫌疑人的利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否委托辩护律师,是由被告人自行决定的,被告人可以自己进行辩护工作,但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不能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等人的,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如果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正在执行刑罚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律师资格证被吊销的等人是不能担任辩护人的。通过分析被告人是可以为自己辩护
·肇事逃逸对方拒绝处理应该怎么办 肇事逃逸对方拒绝处理应该怎么办肇事逃逸对方不赔偿可以起诉,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到法院起诉。二、交通肇事逃逸最轻处罚是什么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
·集体土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注意事项 集体土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性质主要有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种,农村地区的土地不似城镇地区公民可以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虽然农村地区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归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所有,但是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进行流转。那么在集体土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有哪些事项是需要注意和了解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集体土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要有明确流转范围关于集体土 ·审判阶段可退回补充侦查吗? 审判阶段可退回补充侦查吗?一、审判阶段可退回补充侦查吗?补充侦查发生阶段补充侦查发生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法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云南省征地补偿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云南省征地补偿条例是怎么规定的我国云南省近几年来的人口增长率每年都呈现递增的状态,这些不断涌入的外来力量也为云南省当地的发展储备了一定的人才资源,所以现在云南省的发展也是非常快速的。而云南省政府在城市面貌不断变化的过程当中,也制定了非常详细的云南省征地补偿条例,该条例是面向云南省各级政府的。云南省征地补偿条例是怎么规定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
·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