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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女儿右髋关节脱位,全脱后脱,现在一周十一个月??006?2?日在福州做股骨截骨旋转内固定术。当时一周三个月大,术前方案是骨盆截骨加股骨截骨旋转和关节囊收紧内固定术,术后人字石膏骨固定三个月;术前没牵引没其它手术方案,术


·交通事故如何找保险公司理赔
    您好!我开车与骑电瓶车人员相撞,被撞人膝盖处骨头断裂,目前在医院住院。我的车辆是2012年1月购买,当时所买保险是人民财产保险,保险金额5700元。现在被人车辆被扣留,已给医院垫付30000元医疗费,不知道我以后怎样找保险公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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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律师您好!我们家因为楼上外机空调漏水而导致我们家的里面卧室的墙面侵湿,发霉我们家因为楼上空调冷凝水排放不当外墙渗漏而导致我们家的里面卧室的墙面侵湿,发霉,物业协调楼上业主说是开发商的问题,是因为外墙没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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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里每年签的合同不给工人一份,厂里那份签好以后在上面不经本人同意乱修改,要求看合同,人事经理还动手打人,拿厂里没办法,我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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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婆在一间超市上班,是做商品促销员,由提供商品的老板雇佣的,不属于商场员工。由于我老婆不太愿意帮商场做一些杂活,商场经理对她有意见。前几天,我老婆有一个多月的身孕了,她很高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商场的其他同事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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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律师,我是一个给私人老板干活从梯子上掉下来断了两根肋骨,老板付了一万三医药费,请问我这两三个月不能干活,怎样才能要到一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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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帮朋友问下,她爸爸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人了,请问要负什么责任,要坐牢吗。有什么政策法规,谢谢。来源:中国法网www.cnLaw.net原文地址:http://www.cnlaw.net/online/post.asp?boardid=8&topictitle=%C4%FA%BA%C3%A3%A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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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阳法律常识
·房屋无宅基地证如何证实是自己的
  对于我们的国家而言,农村的房屋还没有全面的开展产权登记这一事项,所以要证明农村的房屋是自己的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应该主要有如下的两种中的任意一种。第一种便是建房证。建房正在有的一些地方也叫宅基地证或者是建房时的一些审批手续,也称作土地使用证。如果你没有这些东西的话,你就应该这样做了。首先先向你所在的当地国土资源局去查阅你房屋的土地登记情况,看看你的房屋是否是登记在你的名下,是否已经被别人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等其他的程序。如果是已经登记在你的名

·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构成,辱骂他人可以构成侮辱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二、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
·一、离婚判决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的?
  一、离婚判决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进行判决的。二、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和补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和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继承可以代理吗?
  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继承可以代理吗?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继承可以代理,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委托他人到办理继承的公证处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可以在继承公证书上由代理人代替签署放弃继承的协议。二、《公证法》规定是什么?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

·收集电子证据要注意什么问题
  刑事证据的分类中有一种是电子数据,这是依托计算机等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型证据。实践中,收集电子证据,相对是比较复杂的,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收集电子证据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收集电子证据要注意什么(一)计算机电子证据的收集主体。鉴于电子证据易于删改和隐蔽性强的特点,对其进行收集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而非任何人员(包括一般办案人员)都可进行。这里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专业技术部门中能胜任具

·被公安局逮捕监视居住是否允许?
  一、被公安局逮捕监视居住是否允许?被公安局逮捕监视居住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

·行政处罚审批流程都有哪些?
  行政处罚审批流程都有哪些如果在生活中,你违反了相关的法律那么你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我相信大部分人是不太清楚行政处罚的一些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流程的,那么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行政处罚审批流程都有哪些具体的程序吧。让我们一起接着往下了解学习一下。一、发案与立案。1、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

·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怎么办
  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怎么办一、恶意转移财产的概念法律名词。“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司法解释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

·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对于诉讼案件来说,是有着时效规定的。我国关于诉讼的内容方面在不断地进行着更新于完善。为了确保诉讼案件的时效性以及案件的公平公正性,对于诉讼的有效期限做出了规定。那么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呢?针对该内容本文中做出了解释与分析。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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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47:58:1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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