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吴江区吴江文庙律师黄页
 苏州律师黄页导航>> 苏州市 常熟 张家港 昆山 吴江区 太仓 姑苏区 吴中区 相城区 虎丘区 苏州高新区 苏州工业园区 太湖旅游度假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苏州 >>吴江区吴江文庙律师

  律师推荐

吴江文庙律师朱效武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吴江文庙律师姜春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吴江文庙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吴江文庙律师李乾溶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吴江文庙律师汪雪琴
汪雪琴 律师
吴江文庙律师沈卫
沈卫 律师
吴江文庙律师鲁文
鲁文 律师
吴江文庙律师朱建珍
朱建珍 律师
   >>苏州分站
苏州律师
吴江区律师
吴江区律师事务所
吴江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吴江区律师
 
  → 咨询须知

 吴江区律师黄页:
    李克彬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
苏州市人民路1078号三楼
江苏·苏州
    胡艺平苏州恒之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392号四楼
江苏·苏州
    严飞江苏正盛律师事务所
江苏苏州市人民路2001号丝绸博物馆二楼
江苏·苏州
    叶云开江苏海联海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路61号5楼
江苏·苏州
    吴学明苏州恒渊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绸都宾馆内
江苏·苏州
    匡泉生江苏知本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
苏州工业园区北摆宴街25号华成大厦二栋406室
江苏·苏州
    郭志刚江苏鹿鼎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昆山市柏庐中路401号成峰商苑6层58号
江苏·苏州
    陈建波北京天驰君泰(苏州)律师事务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
江苏·苏州
    张建党江苏正文人律师事务所
江苏苏州市新市路100号
江苏·苏州
    闻焰锋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
江苏苏州市吴江区紫石街5号
江苏·苏州
[江苏苏州律师加盟] [江苏苏州法律网站加盟]

 吴江区法律咨询
·我朋友捡到信用卡并破解密码刷?000元,能被构成盗窃
    我朋友捡到信用卡并破解密码刷?000元,能被构成盗窃

·吴江区吴江文庙律师热线:18501560386(朱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13115062590(章律师) 

·领户口本的回执单不见了,能领户口本吗??l
    领户口本的回执单不见了,能领户口本吗??l


·现在面临拆迁。补偿费用是多少??
    现在面临拆迁。补偿费用是多少??


·第一次吸x被抓
    我有一朋友因为吸食冰x被抓女孩子因好奇才吸食的以前无案底现在刚进派出所会怎么样处理麻烦律师给个最重和最轻的处理结果谢谢180.109.228.196

·吴江区吴江文庙律师热线:18501560386(朱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13115062590(章律师) 

·要在如皋找个律师,最好是江安附近的,被打成轻微伤
    如题,有意向的律师请跟我联系。


·你好,郑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事,关于孩子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付,以什么为标准?我没有工作,孩子他说带不了,一个月只愿意付1000元,我们两套房,我和孩子住新房子,还有贷款没还完,大概还有10万,他说他给还完,另外的一套房子给他。抚养费包括医疗和教育费吗?谢谢


·试用期的合同纠纷在线等
    我与公司签了三个月的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到目前为止一个月了,做的桥架方面的电子商务,但公司现在借熟悉产品为由把我调到车间做工人全天的,但我和公司沟通后,公司说我不能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为由回复我说想做就做不想做直接写

·吴江区吴江文庙律师热线:18501560386(朱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13115062590(章律师) 

·关于婚出出户,后因离婚挂靠迁入,现关于分户问题咨询
    关于婚出出户,后因离婚挂靠迁入,现关于分户问题咨询


·海门开庭租赁合同经济纠纷
    海门开庭租赁合同经济纠纷


·家属工集体被解雇经济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我们是南京市高新区巨龙钢管的职工家属。我们的老公都是中石油的职工。我们60多个人从河北千里迢迢的跟随到这里。公司招聘我们在厂里工作了将近六年的时间了。可是昨天通知我们去签解聘合同。现在最困扰我们的是、公跟我们签署的合

·吴江区吴江文庙律师热线:18501560386(朱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13115062590(章律师) 


 吴江区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评残一年后还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评残一年后还可以起诉吗不可以再次起诉。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时间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没有规定时间,但是当事人要注意民事诉讼时效。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1)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置,构成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人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对于这样恶劣的犯罪,我国是如何规定处罚的呢?关于“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置”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置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
·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
  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一、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一)起诉时申请才财产保全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受害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二)申请先于执行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三)选择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而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对于一些行业来说,安全问题非常的重要,比如:食品、药品、建筑等行业。不管是在什么国家,建筑的工程质量方面是很重要的,如果在这一方面出现了一点点问题,那么影响的就是成百上千甚至更多的人的财产安全,所以,如果在这一方面出现了质量的问题,往往就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基本上每一个人都是没有办法去避免的,那么,我们的国家在工程质量这一方面的事故,是怎么划分它的责任标准的呢?我们可以来了解一下。在了解它的责任划分之前,我们可以先来看一

·结婚时的彩礼离婚了该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
  结婚时的彩礼离婚了该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由于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所以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相对较小。《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土地使用权两年内开发是否会被收回
  土地使用权两年内开发是否会被收回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两年内未开发,政府有权限收回。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90后犯罪的特点主要是什么
  一、90后犯罪的特点主要是什么?中国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较以往,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1、疯狂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2、突发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过户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过户1、婚姻存在期间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房产过户准

·低保户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农村居民中没有宅基地的原则上可以申请一块,与享受低保无关,低保户也是可以申请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

·征地补偿款,村民、村委会,分配的比例是多
  一、征地补偿款,村民、村委会,分配的比例是多少?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五)项指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农业、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  我国各省政府针对本省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作

 苏州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吴江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8 23:36:05:16072.
同里古镇 桃源镇 盛泽镇 东太湖生态园 先蚕祠 静思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