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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一定处死刑吗? 很多人认为杀人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其实这样的认识已经过时了,毕竟现在关于故意杀人的处罚都是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的,并不是故意杀人就一定会判处行为人死刑。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分析一下故意杀人一定处死刑的内容。一、故意杀人一定处死刑吗?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被判处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是拉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消费者在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占领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是十分重要的,国家也特别关注这一方面,2016年8月5日出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节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提交申请后
·一、交通事故赔偿没钱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没钱赔怎么办?1、如果确实无赔偿能力的,也应该主动与对方通过协商来解决赔偿。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赔偿的,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依法保全对方的财产。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仍不能自觉履行的,会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在执行中,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执行措施,同时可以将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制裁措施;如果被执行人存在妨碍执行行为的,执行法院
·一、劳动合同倒签的风险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倒签的风险是什么?劳动合同倒签的风险主要有:1.有增加人工成本的风险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有引发人事纠纷的风险倒签的劳动合同在用工期限、劳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解释都有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解释都有哪些法律条文?在建筑行业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打官司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谁胜谁负关键在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如何解释对于己方才是最有利。为了解决双方的纠纷,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遵循。但是对于行外人来说,相关法律条文的具体解释其实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简单归纳一些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解释的法律条文。一、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解释的法律条文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民事诉讼法 ·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商标行政诉讼 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商标行政诉讼商标行政诉讼是指在商标管理过程中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组织,对处理不服依据《商标法》及《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商标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活动的总称,是由司法机关解决商标行政争议的一种法律活动。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八项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多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鉴定之后,并没有规定多久之后员工才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由员工提出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需要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金。以工伤十级伤残为例: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法律规定盗窃数额怎么认定 一、盗窃数额怎么认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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