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桂林市律师黄页
 桂林律师黄页导航>> 桂林市 临桂区 灵川 兴安 全州 灌阳 资源 永福 阳朔 荔浦 平乐 龙胜 恭城 秀峰区 叠彩区 象山区 七星区 雁山区 
 首页 >>律师黄页 >>广西 >>桂林 >>桂林市律师

  桂林市律师推荐

   >>桂林分站
桂林律师网首页
桂林法律法律咨询
桂林市律师
桂林市律师事务所
桂林市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桂林市律师
 
  → 咨询须知

 桂林市律师黄页:
    刘梦青广西务诚律师事务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1号粮贸大酒店七楼
广西·桂林
    宋正发广西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
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夏四楼
广西·桂林
    吴晓洪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
广西桂林市漓江路18号5楼
广西·桂林
    蒋新权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
广西桂林市漓江路18号
广西·桂林
    卿建华广西独秀律师事务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17号3楼
广西·桂林
    詹勋礼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36号桂林大世界801室
广西·桂林
    陈万康广西君成律师事务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7号怡嘉华庭B3401
广西·桂林
    文金发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
广西桂林市漓江路18号
广西·桂林
    黄建华广西桂林五和律师事务所
桂林市漓江路26号国展购物公园写字楼5-9号
广西·桂林
    刘庆才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
桂林市毅峰路22号(桂林中级法院对面)
广西·桂林
    蒋光晖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
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四楼
广西·桂林
    韦寅生广西春良律师事务所
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大世界7楼706室
广西·桂林
    陈祖权广西桂成律师事务所
广西桂林市净瓶路10号
广西·桂林
    郭乃华广西众新律师事务所
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6号1单4楼
广西·桂林
    秦有荣广西独秀律师事务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39号南方大厦10-1室
广西·桂林
[广西桂林律师加盟] [广西桂林法律网站加盟]

 桂林市律师咨询
·于公司协商拖欠工资中发生的纠纷该如何解决
    我原来的单位006月以来开始拖欠员工的工资,到8日左右我辞职离开了单位。当时公司也未结算我的工资0061月底公司给所有在职的员工补发-7月共个月的工资,而所有离职的人员一分也未发,我在打电话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于28日向当地劳动

·桂林市律师热线:13307832884(陈律师) 13097932549(文律师) 

·姚律师您好!请问四名未满16周岁以暴力强迫未满14周
    姚律师您好!请问四名未满16周岁以暴力强迫未满14周岁幼女去与成年男子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吗?承担刑事责任吗?


·七月底去看房子,是一个林业局的集资房,当时房主说暂时
    七月底去看房子,是一个林业局的集资房,当时房主说暂时不能过户,当时也是不了解情况,房主说要交定金八万块(房屋总价22.5万),就转账了八万给他,写了个定金条子,然后我就去问相关部门发现集资房根本没有政策规定能过户,之后


·绑架五岁小孩子勒索两百万会被判多久,如果能拿到被害人
    绑架五岁小孩子勒索两百万会被判多久,如果能拿到被害人

·桂林市律师热线:13307832884(陈律师) 13097932549(文律师) 

·我跟我老婆没有结婚证,去年孩子刚出去,因为我的一些私
    我跟我老婆没有结婚证,去年孩子刚出去,因为我的一些私事不在家,后来她就带走了孩子,我可以要回我的孩子吗


·别人用假身份证来跟我租车,警察也知道车抵押给谁,就是
    别人用假身份证来跟我租车,警察也知道车抵押给谁,就是


·甲方帮乙方借高利贷,甲方刚去世,这债还能要回吗?
    律师:您好!我是甲方的子女,甲方李四帮他好友乙方张三借高利贷,乙方写有字条列如下《乙方张三今日在于在2011年3月5日借到甲方李四三万元,在于2011年4月5日还清,张三签名盖手印》可是到现在甲方李四刚去世,乙

·桂林市律师热线:13307832884(陈律师) 13097932549(文律师) 

·长沙地区藕田还没挖藕被征收每亩要补偿多少??
    长沙地区藕田还没挖藕被征收每亩要补偿多少??


·外汇被骗,可以追回损失吗
    外汇被骗,可以追回损失吗


·你好,我的父亲因征地过程中被同村居民打成轻伤一级,现
    你好,我的父亲因征地过程中被同村居民打成轻伤一级,现在想找律师进行协助起诉。

·桂林市律师热线:13307832884(陈律师) 13097932549(文律师) 


 桂林市法律常识
·怎样查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怎样查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工商局网站查询店铺的营业执照,方法如下: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点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对应省份,在搜索栏内输入店铺名称或者注册号,点击“搜索”键,输入验证码,再点击“搜索”键,如能搜索到你要查询的公司,就说明是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反之就没有注册。二、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第一步核准名称注册流程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

·财产损害是否属于侵权之诉?
  一.财产损害是否属于侵权之诉?《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既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的诉权选择的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责任竞合案件时,就应依当事人的权利选择而决定应适用的相关法律。在司法实践中,恰恰在这方面出现了较多问题。例如有些案件当事人的诉讼理由是违约之诉,但诉讼请求却是侵权诉请;而法院在审理时并未要求当事人进行

·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与其他的民事主体的犯罪行为不同,此时受害群体一般是比较广的,故而此时一般会通过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案件,我国刑事法律,关于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一)未追诉犯罪单位是否合法根据2001年1月《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于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只作为自然人犯罪案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与检察机关协商,建议检察机关对犯罪单位补充

·协议离婚到结婚登记地离婚吗
  协议离婚到结婚登记地离婚吗不一定的。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一定必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
·丈夫出轨证明家暴离婚可以获得赔偿吗?
  丈夫出轨证明家暴离婚可以获得赔偿吗?可以获得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1、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损害赔偿额问题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无过错方的伤害,在肉体上的损害有重伤、轻伤、轻微伤之分;在精神上的损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之分等。相应地,人民法院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就应根据其伤害结果与

·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决定对不同的职工来说所
  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决定对不同的职工来说所面临的人生境地是完全不一样的,有些劳动合同的解除对于职工来说是面临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但也有人就会因此丧失工作缺乏最基本的经济来源,当然就给社会的和谐发展状况带来了一丝隐忧。其实职工自己应该平时就注意了解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细则的详细规定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细则的详细规定是什么?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网络贷款金融诈骗了应怎么办?
  网络贷款金融诈骗了应怎么办?在当今社会,网络环境中存在着很多不安全的因素,风险很大,很多人因为轻信网络上的诈骗分子而使自己的钱财受到损失,使自己身负巨债。尤其是在贷款浪潮席卷的今天,很多人都深陷网络贷款的泥淖。那么,网络贷款金融诈骗了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一、网络贷款金融诈骗了怎么办1、报警。需要说明的是,各地的报警电话都是110,不会是其他的号码。报警后,虽说挽回损失的希望不大,但还有万一的机会。2、以后别再上这种当。要牢记

·偷一块一百万的表判几年
  偷一块一百万的表判几年一、偷一块一百万的表判几年根据相关法律,全国盗窃罪数额标准为以下几点: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此外,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校园欺凌是什么?
  校园欺凌是什么意思?一、校园欺凌是什么意思?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高中中学小学,早在几十年前就有,近些年由于网络发达,媒体比较发达,有不少人喜欢上传社会事情,上传者多了起来,所以您网上发现的线索就多了起来。校园暴力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僻静处。原来媒体不发达时候,校园暴力,发现超多。二、校园欺凌有哪些主要表现?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

·第三人不到庭法院如何判决?
  第三人不到庭法院如何判决?第三人不到庭法院进行缺席判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未出庭审理案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

 桂林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桂林市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5 22:36:49: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