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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我在南京一家公司上班
    我在南京一家公司上班,是055月进的公司,到063月因为怀孕离开公司,跟公司经理约定等安排好小孩再回公司上班,073月回到公司上班,到081月1号开始签的合同,合同期限到12月31号,现在公司效益很差,老板想裁员.她要我写自愿离职申请,说以后


·我刚来公司时候签订了保密协议,上面写的离职要给公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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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如果在法庭上
    如果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是不是口才好的人比较有口才不好的人是不是会吃亏庭审的法官是不是注重当事人的陈述经过


·看见警察在抓犯罪嫌疑人就拍了一张照
    我有一朋友看见警察在抓犯罪嫌疑人,他一时好奇将身上的手机拿出来拍了一张照。被警察发现了,该手机被警察拿去鉴定,请问该行为违法嘛?其照相并无其它非法目的,以前没有任何犯罪行为。然后他也被警察抓了手机也被拿了,请问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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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当给予甲方一万元赔偿金额,乙方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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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逾期半年交房,涉质量问题未接房,但房产证已办好,能否解除合
    本人在涪陵区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规定2013年5月交房,可能涉工程质量问题,逾期半年后才通知接房(电话通知,未收到正式书面通知)。由于我们在验房过程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但长期未接到整改结果通知。其间忙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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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山坪街道法律常识
·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夫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具体而言,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一般情况,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争

·在法院开庭前必须收监吗
  一、在法院开庭前必须收监吗收监是在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后才会进行的,所以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应该是进行审理,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直接收监。二、对收监的要求是什么收监,指关进监狱。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

·房屋强拆,当事人该如何举证?
  房屋强拆,当事人该如何举证?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房屋强拆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有举证的责任,所以被告人提供强拆是合法的证据,如是属于违建、法院强制执行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支付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支付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并非必须要一次性支付,自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规定变成认缴制,也有了认缴期限这一概念。但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相关规定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对不同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差异也是充满疑问。那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呢?下面请看律图小编针对这问题整理出的相关答案。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注意问题1、认缴时限并不是越长越好。认缴金额,认缴期限等信息

·工伤认定的年龄限制是什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的年龄限制是深么样的?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了,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指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务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其劳动关系不确立,不属于《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调整范围,其伤亡性质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不应受理。这类人员在务工中发生的伤害,应依照其他法规规定处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即符合退休年龄。”《工伤保
·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余额继承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五种保险中的一种,是对那些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年老没有劳动能力而不能继续工作的人的一种保障性的保险。养老保险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养老保险也有专门的计算公式来计算应该领取的数额。若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保险金死否能作为遗产继承,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的我们来告诉你。一、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

·公务员被错判宣告无罪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吗?
  公务员被错判宣告无罪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吗?一、公务员被错判宣告无罪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吗?可以申请,具体是否可以获得应当结合实际而定,错判后宣告无罪的情形是非常复杂的,相关法律对其的相关规定也十分清楚,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都做了详细的说明以及对其的解决办法的规定。我们在遇到不公平的情况时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性,要善于用法律做武器保护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二、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

·个人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个人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

·按公司法加班费怎么算?
  按公司法加班费怎么算?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公司要求加班,以完成繁重的业务,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往往是公司说给多少就是多少,或者有时候劳动者都是免费加班的,拿不到相应的报酬,那么公司法加班费怎么算这个问题,今天我们来仔细了解一下吧。一、怎么计算加班费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性规定。班后加班是指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每日工作8小时之后,安排员工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情形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情形关于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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