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律师
热门城市
呼伦贝尔律师 阿里律师 普洱律师 宝山区律师 海口律师 日喀则律师 云阳律师 庆阳律师 綦江区律师 辽宁律师 昆明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宜昌律师 抚顺律师 顺义区律师 乌海律师
| |
伤残评定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受害人不应因个人体质状况对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存在一定影响而自负相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判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江苏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两次伤残鉴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能会在起诉以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所受伤害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赔偿义务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不认可被侵权人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2002-12-01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2002-12-01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判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每当出现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如果无法通过交警判断责任主体时,通常都是各自承担损失,亦或是协商私了。如果说无法判定责任主体可否直接要求赔偿呢,?这个问题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了。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判定时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1、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以申请复核。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
·江苏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为《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
相关法律咨询:
·律师,我科目二考了5次没有考过,保险公司是不是要在你 ·你好,我想咨询金钱纠纷 ·我们同学三个人签订了三方协议,说她的公司需要的和我们 ·没有结婚证但举行仪式了需要双查吗 ·劳动工资提成奖金案件 ·外地人在我们村民小组集体土地上买房后能否办理集体土地证? ·购销合作协议,我是做汽配的 ·微信购物被骗,不给退货怎么办?请帮帮我 ·欠款不还,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我买的期房,沙盘没有标大门的样式,在补充协议里 ·驾照未考成,可退费吗? ·08年9月1日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2011年才取到 ·我在借款条上签了见证人借款人要我一同还钱,我该换吗? ·刘律师您好!法院判给我房子的使用权是不是房子就是我的 ·一次性鞋套,手套加工,买?800元是骗局吗有 ·离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受到牵连 ·起诉离婚,争小孩抚养权的。男方说不到庭的,这样子需要 ·莱芜区看守所可以看里面的服刑人员了吗,怎么申请会见呢 ·熊律师您好,国企欠我工程款,我在中院赢了官司,查封了 ·借钱不还,如何追讨这笔钱 ·退休职工死亡补偿问题,一位53岁女性 ·公司把今的劳动合同拿去盖章,并没有返还给我,出现劳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