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看守所_地址,电话和邮编,乘车路线和地图,丽水律师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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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云和县看守所地址在云和县云和镇人民路,靠近云和县人民法院,是云和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

  律师提示:云和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律师去云和县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其合法权益.cnLaw.net

★云和县看守所相关机构:
  云和县...地址:人民中路282号

★云和县看守所辩护律师谈调查取证证明案件的事实: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犯罪事实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罪过;
  (六)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七)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及案件起因等;
  (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法定、酌定或者其他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
  (十)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十一)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程序事实;
  (十二)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中法网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不构成强奸罪
  1、被害人吴某某的陈述依法不应采信,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自相矛盾.cnLaw.net。一方面公诉机关把被害人吴某某的陈述作为主要证据来认定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公诉机关又提供了医院“诊断证明书”及某某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证书”,证明吴某某属“贰级精神残疾”,既然吴某某属于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不能正确表达,其有关陈述与其智力不符,那么,她的陈述又怎么能作为证据使用呢?公诉机关指控昌某某构成强奸未遂到底依据的是什么呢?
  2、证人证言均不能采信。首先,李某某系吴某某的丈夫,与吴某某系近亲属..,又是唯一的现场证人,其提供的证言当然会夸大其词,捏造事实,试图讹诈被告人2万元钱,同时,李某某的证言说昌某某当时穿的是浅蓝色带松紧的内裤,而昌某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说其当时穿的是黑色内裤,是四角内裤.中法网。李某某的证言与昌某某的供述极不一致,因为李某某连衣服最基本的颜色都说错了,由此可见,李某某明显在做伪证。其次,李某及李小某系吴某某的子女,而且他们的证言均为传来证据,他们也并非现场目击证人,因此,他们的证言依法不应采信。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立功
  被告人任某某具有两次立功表现,这属于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请合议庭量刑时依法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任某某通过手机向.举报商务宾馆A888号房间有人吸毒,随后.禁毒大队在该房间现场查获何新洪等五名吸毒人员,同时发现房间内摆放有吸食毒品冰毒的吸壶和封装毒品的塑料袋等物,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新洪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已于当日立为刑事案件侦查.中法网。为此.提供了的受案登记表、110案件信息表、立案决定书为证,并为被告人任某某出具了立功表现的情况说明,公诉人当庭认定该次为立功.cnLaw.net。而公诉人也当庭出示了被告人任某某检举另案他人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正在查证,但未提供查证不实的证据,也应认定其为立功,应作为对被告人任某某有利证据.中法网。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被告人任某某具有法定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偷税罪
  从卷中证据还能够反映出李某某和某某公司的股东没有偷税之故意,即事先李某某并不知道拆迁安置补偿费需要纳税,并曾经向税务机关咨询过,税务机关没有准确答复。对于这个事实,除了李某某本人的陈述之外,孔某某的证言和任科长等税务机关人员的证言均能够证实李某某确实去过税务机关咨询过。但税务机关人有关人员没有向司法机关如实证实李某某的咨询行为是错误的,因为李某某不是一个人去的税务机关,是与另外两名股东去的。而李某某也不是税务机关通知去的,而是李某某在找不到税管员的情况下,用电话请税管员回到税务机关的。而税管员在李某某等人咨询后立即查找了税务管理规定,没有找到可以纳税的条款,当时的答复是“我们需要向法制科咨询后再答复你们。”这说明:李某某和公司的股东们对拆迁安置费是否纳税的态度非常明确,税务机关如果能够确定是法定纳税科目,某某公司就依法交税。如果税务机关不能确定交税,或法律规定不交税,则就不交税。这个行为本身与偷税完全不同。即李某某主观上没有偷税之故意.中法网。而偷税罪必须是主观上有偷税之故意,否则此罪不成立.cnLaw.net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从轻
盗窃的犯意是由刘某某等人的提起而产生,被告人张建只参加了两次盗窃行为中的一次,无论从盗窃财物的销售额还是从物价部门的评估价格看,被告人张建在.同犯罪中参与盗窃的稻谷的总价值就在1100元左右,从数额上看也只是仅仅达到盗窃罪“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根据该数额不足以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加之其在案件中起的次要和辅助的作用,且情节轻微,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好,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不致于判处其有期徒刑。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盗窃
  被告人吴某某盗窃被害人财物系为了最低的生存需要,对被害人石某洪的伤害系在其自己被伤害后未能得到正确的心里疏导激情之下实施的,其主观恶性不深。被告人吴某某虽然实施了盗窃及故意伤害行为,但其实施盗窃行为是在无生活费来源的情况下实施盗窃行为,与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盗窃行为不同,其没有将获得的账款予以挥霍,而是将盗窃的财物用于了生存,满足最低的生活需求。
  另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之前,被害人石某洪先用啤酒瓶对被告人吴某某头部、手臂、膝盖等部位实施了伤害行为,虽然伤害后果并未达到轻伤之程度,但其对独自在异乡务工的未成年被告人心身已造成了深深地伤害与沉重地打击,被告人因年幼无知,法律意识淡薄,受打击、伤害后未能到正确疏导的情况下,激情之下产生报复石某洪的错误处理问题的主观心里,如果案发前在被告人受到伤害后有相关组织或个人能对其进行教育疏导,抚慰其受伤的心里,将不可能酿成本次故意伤害案.cnLaw.net。由此可见,被告人吴某某犯罪主观恶性不深,是可以且容易改造的.cnLaw.net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侵犯商业秘密
  起诉书第2页最后1行指控,谢、雷二人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其所掌握的技术秘密用于研发产品.中法网
  辩护人认为:该指控与客观事实不符,理由是:起诉书指控谢某某在6月起开始实施侵权行为,但是起诉书指控侵权之前就已经有涉案产品生产成形并上市销售(在案证据证明早在之前就有涉案产品销售),这足以证明谢某某没有参与涉案产品的研发。其在某某公司的工作就是利用自身所具备的技术经验和能力调试对旧产品改良,对新产品研发.cnLaw.net
  在此,辩护人提醒法庭注意的是:谢某某的调试、整合涉案产品的技术能力是其经过多年研究积累的宝贵经验.中法网。在辩护人会见谢某某期间,其也多次提到自己技术整合能力很强,有许多技术诀窍,可以使涉案产品生降噪、降热并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使其产生..效能。关于谢某某的技术能力问题,下面第三部分辩护人会单独阐述.中法网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证据不足
  指控被告人手机关机的证据缺失,侦查机关未向移动公司调取通话记录是不作为.cnLaw.net
  指控被告人潜逃、逃匿的证据缺失,被告人实际没有潜逃及逃匿行为在案证据材料显示,以下事实客观存在,不可否认:用伪造合同融资借款后,被告人徐某一直在经营三家公司、有工程项目在做;为江某恩装修别墅及其他房屋;3月至国庆期间,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还向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供应了价值200多万元的大理石用于双城国际项目;胡立笔录徐某手机开机;徐某在还前往广州白云机场拟乘坐航班去长沙洽谈生意。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技术秘密界定
  1、该鉴定意见书的委托人是某公司,委托人身份不适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4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39条,应当由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某公司无权行使自侦权,并且该鉴定意见书作出后,公安机关未能及时告知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并损害了被告人提出重新鉴定的权力。
  2、该鉴定意见书与司法鉴定意见书所提交的鉴定资料基本相同,但是存在以下问题:
  1)没有比对某公司产品本身与其所提交的技术资料是否统一,不能仅依靠某公司提交的资料就主观判断其技术资料与涉嫌被侵权的产品是一致的,不能确定技术与产品与本案的关联性;
  2)某公司提交《立式搅拌机技术的说明》中自身否定自身此前在《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所做的技术秘点的内容.cnLaw.net。某公司在《立式搅拌机技术的说明》将技术秘点定为:“驱动装置的设计”.cnLaw.net
  对同一公司,自己的技术秘密做两者不同的范围界定,更加证明某公司没有自己的技术秘密或技术秘密范围界定不清。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从犯
  退一万步讲,假如真的属于.同犯罪的话,被告人陈某在本案中也是属于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nLaw.net
  1、被告人陈某在A公司中仅仅是一个加油、装油工,既不是经理、主管又不是班长或者拉长。被告人陈某在为客户盗加润滑油的过程中只是受指于他人,而且也并非陈某首先提出来的。其在此次案件中处于次要地位属于从犯。
  2、在商量如何利用职务便利为客户盗加润滑油时,被告人陈某没有参与其中,其只是言听计从。而且在数量的登记及款项的结算、收取等工作都不是陈某经手的,其也没有参与其中.中法网。分钱也是其他被告领到客户的钱后才平分给陈某的。综上陈某在本案中的唯一行为就是被动的多加润滑油,在本案中属于从属地位。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无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构成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不存在,本案的法律适用违反罪行法定原则.cnLaw.net
  公诉机关指控本案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不存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只涉及土地使用权更名登记,不涉及公私财产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要通过下列途径获得收益后,才能形成财产.中法网。一是对土地使用获得收益形成财产,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出租、转让、抵押后获得收益形成财产。到目前为止,刘某某在涉案土地上,既没有对土地进行使用,也没有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转让、抵押,没有获得任何收益,不存在财产所有权问题。
  人民.《关于刘某某、马某某涉嫌诈骗的调查报告》查明:“刘某某、马某某两人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本案所涉及到的是土地使用权,侵犯的客体不成立.cnLaw.net。众所周知,土地使用权与财产所有权两者之间具有本质区别,根据我国的罪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公诉机关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显然违反罪行法定原则.cnLaw.net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强奸
  证人朱某某的证言.cnLaw.net。证实:事发六七个月之后,被害人的父亲牛某某找到其进行调解。给了牛某某6000元钱。双方在调解时,都没有谈到说是强奸,只是说由于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导致女方怀孕,要养月子或者流产,就赔偿问题进行的调解.cnLaw.net。如果是强奸,牛某某不会不说,调解的过程中也不会不谈到强奸的事实。这说明,当时双方对这件事的认识,就不是强奸。
  同时,法庭调查中,辩方提供了一份朱某某与牛某某的录音。牛某某当庭表示,是朱某某与牛XX兄弟二人去他家的录音,说没有谈及钱的问题,其实是牛某某的误解,他们兄弟二人的确是去过牛某某家一次,但那次是在案件还是侦查阶段的时候,那次也没有录音,而本案提供的录音中案件到了.以后开庭之前的事儿,录音中能够显示出是到牛某某家,还问牛某某起床了不,还谈到6000元给了,牛某某表示认可。
  同时朱某某当庭指出在调解的过程中,牛某某并没有提出是“强奸”也没有类似“强奸”的意思表示,对于两个孩子的..,始终认为是“搞对象”。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调取证据申请
  根据被告人马某某的辩解,涉及本节900万元借款,全部从朱某某农业银行帐户,直接转入软件学院的农业银行帐户,为证明朱某某提供软件学院的全部借款及其时间和数额等,这些证据现在都被公安机关侦查时查扣在案,但是控方没有移送给法庭.中法网。律师向法庭提出以下调证申请。
  1)朱某某招商银行广州市分行营业部帐号,及其该帐号单笔划出数额超过10万元的资金划出明细,并请求.补制该划出资金明细中每笔银行汇款的银行回单.中法网。拟证明证明朱某某个人通过银行账户提供软件学院的借款时间、借款金额等.中法网
  2)软件学院农业银行账户,单笔收入超过10万元的资金划出明细,并请求.补制该资金明细中每笔来款的联行来帐凭证(银行对帐单).中法网。拟证明软件学院收到朱某某个人通过银行账户提供软件学院的借款时间、借款金额等。
  3)软件学院全部《现金日记帐》,拟从证明软件学院电脑财务记录中,证明软件学院收到朱某某个人借款的时间、金额等。
  以上三方面调取的证据,将可能充分一致证明朱某某提供软件学院合计900万元的借款事实。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都是公安机关有义务查明而没有查明的.中法网。如果公安、检察机关拒不提供这种无罪证据,是直接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这种不查明的后果,只能适用谦益原则,有利于被告原则,作出无罪推定。

★云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从轻
  被告人薛某某因年纪尚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且刚从学校毕业出来,无社会经验,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的行为和法律后果,缺乏认识。
  被告人薛某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均无使用暴力,犯罪手段、方法不残忍、不恶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cnLaw.net
  被告人薛某某和同伙抢劫的财物价值相对不大,未达到二万元,且大部分已经退还给受害人。被告人父母也愿意就未退还部分财物赔偿给受害人。
  在被告人薛某某认识同案主犯ZZ之前,同案主犯ZZ已经伙同他人实施抢劫.cnLaw.net。被告人薛某某只是在认识ZZ后才参与抢劫,且是初犯.cnLaw.net。被告人薛某某真心悔过,对自己实施的行为,深感自责,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被告初中毕业,年龄不大,对社会的认知很薄弱,加上家庭的忽视,很容易误入歧途,现被告迷途知返,应与鼓励与肯定.cnLaw.net
  被告人薛某某归案后,积极配合警方侦查,提供线索,使其他同案犯顺利归案,具有立功情节。
  被告人薛某某自愿认罪,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中法网。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人民.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cnLa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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