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Chief Lawyer 付磊律师,毕业于中国 高法学学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员,现为 会员,山东 会员,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特邀专职律师。
付磊律师曾师从当代法学大师,特别在刑法、刑诉法方面有着深入研究,具有正规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付磊律师在执业期间曾代理过上海某酒店的破产、清算程序;代理过 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不当得利案件并成功改判;代理过某劳务公司追索建筑工程欠款案使几十名建筑工人顺利拿到劳务费;担任过某村委主任挪用公款辩护人;入户抢劫被告人辩护人等影响较深、广、典型的社会案件,其中一些案件一审败诉二审成功改判或发回重审,数件经典案例在媒体上报道,对社会公众有着重大的影响!
扎实的法学根基、独特的办案理念、丰富的实战经验, 大的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付磊律师曾在媒体报道过的相关典型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
1、“顶名购房”二审成功改判!(对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因不具贷款资格、隐名购房等具有指导意义)
2、车损险“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赔偿”不获法律支持!(保险公司格式合同在法律上已站不住脚)
3、村委大坝常年失修,村委承担家属赔偿金。(对公共设施的管理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惩罚)
4、酒店“代驾”事故中保险公司对车主及酒店没有代位追偿权。(消除了车主及酒店对时下新生的酒店代驾服务中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追偿权而产生的疑虑)
5、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是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后烟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的..起因交通事故而认定的工伤)
6、非机动车驾驶人也能成为“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社会公众对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仅为机动车驾驶人的误解)
7、8年的“不当得利”案终于有了结果。(历经8年、四级法院、3次更换代理人,终于拿到省高院的胜诉判决。)
※联系本律师时,请说明是在中法网cnLaw.net上看到的,谢谢!
律师档案:
付磊律师
·手机:13954597110
·电话:0535-6696918
·微信:
·..QQ:935824570
·微博:看看Ta的微博
·信箱:935824570@qq.com
·单位: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10号润隆大厦10楼
·地区:山东-烟台-烟台市
©Copyright 付磊律师
手机:13954597110 电话:0535-6696918
山东·烟台·烟台市
member of cnLaw.net 中法网
登录管理 错误更正
最后更新:201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