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故意伤害案作的罪轻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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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成飞律师    故意伤害案
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江西镜衡律师事务所依法受本案被告人陈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一审阶段辩护人。本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依法进行了会见,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了解了案件的整体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庭审调查的事实,发表意见如下:
1、陈某具有自首情节。根据归案经过及法庭调查表明,陈某于2020年8月10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案情,并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2、陈某具有从犯情节。根据鉴定意见,被害人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系被x刺伤致胃壁全层破裂而构成,结合现场视频等证据能够明确界定,该损伤为被告人王某持x刺伤造成[www.cnLaw.net]。而陈某没有使用凶器,当时也不知道被害人已被刺伤便上前帮王某,对被害人踹了一脚打了一拳,可以说其对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的结果未起什么作用。因此,相比较而言,陈某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明显较小,应被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3、陈某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具有酌定从轻情节[中法网]。陈某家属已代其向被害人道歉,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并赔付了被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其犯罪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同时被害人也向法院请求对陈某的犯罪行为予以从宽处理[中法网]。因本案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已经化解。
4、被害人对本案发生有一定过错,对被告人量刑时,可酌定从轻处罚。
本案中,起初是两被告人与第三人涂某在 工作群中发生争吵,期间被害人徐某主动加入发生争吵,还扬言“要打架就约个地方”,随后其在不当班的前提下,晚上赶来厂里,一见面就质问并推了陈某,从而发生打斗,打到空旷的水泥场地被同事拖开、散了。过了一会,被害人到厂里厨房拿了一把锅铲冲出来打王某,致使矛盾升级,被王某用x刺伤,后陈某不知被害人已被刺伤便上前帮王某,对被害人踹了一脚打了一拳。可见,争吵与被害人无关,系被害人主动加入并发生约架,在当晚不当班的情况下赶来厂里发生打斗,期间打斗被拖开了还到厂里厨房拿锅铲返回打斗,其行为对本案犯罪行为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中法网]。因此,对被告人量刑时,可酌情给予从轻处罚。
5、陈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具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6、陈某归案前没有前科劣迹,此次犯罪是初犯、偶犯,具有酌定从轻情节。
综上,鉴于被告人陈某系从犯,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另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为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四处举债。家中还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需要抚养,也迫切需要被告人照顾。因此,辩护人恳请贵院能对其从宽处理并建议适用缓刑,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使其早日回归家庭,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辩护人:官成飞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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