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律师成都++继承律师杨红琼律师谈几种常发生误解的遗产继承问题

首页>>杨红琼律师>>律师文集
杨红琼律师    遗产继承律师成都 继承律师杨红琼律师谈几种常发生误解的遗产继承问题

  杨红琼律师,专业提供遗嘱继承,财产继承,房产继承,公司股权继承,法定继承,律师遗嘱见证,律师遗嘱等法律服务

   杨红琼律师谈,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中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是属于个人所有的,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参照该条规定,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也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也可以继承。
  商业保险金分为财产保险金和人身保险金。这两种不同的保险的继承原则是:
  1、财产保险可以继承
  由于财产保险中不涉及受益人的指定问题,所以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全部遗产,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生前订立的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全部继承。
2、人身保险金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人身保险当中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给付给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杨红琼律师谈,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继承

  死亡赔偿金不能继承,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www.cnLaw.net]。

公民因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在死者遗产范围,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一般是由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割处理。

杨红琼律师谈,单位给予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死者单位给付的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两者都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实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扣除后,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当您遇到有关继承的法律疑难问题束手无策时,可以向成都杨红琼律师咨询获取法律咨询建议和帮助[中法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联系杨红琼律师:
  >>电话、手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解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Copyright 杨红琼律师
律师文集管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