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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律师    离婚诉讼的几种误解
一、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
这种认识没有法律根据。因:到民政部门自愿办理离婚的,与是否分居没有..。而去.诉讼离婚的,.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因感情不和,且分居满二年[中法网]。二者缺一不可。
因此,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
二、先提出离婚会吃亏。
因:先起诉更不等于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离婚时,.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x两断。
有人认为,只要.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尽义务,就是和子女断绝..了。
这种想法错误。
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的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育费。
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伤残等无力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另一方还有权主张变更子女归自己抚养。
拒绝按法律文书抚养子女的一方会被.处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能构成遗弃罪。
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一句话:继父母、养父母的父子、母子..,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断绝..。但是,亲身的血脉..是永远不能断绝的,不管是婚生的也好,非婚生的也罢[www.cnLaw.net]。因为这是社会的基本道德。
四、既然离婚,见面礼(彩礼)就应该返还。
我国大部分地方有婚前男方送给女方彩礼的风俗习惯。
.在审理时,对女方借婚姻..索取的财物,一般是按赠与处理。赠与一经成立,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因此离婚案件的见面礼一般都是不会返还的。
如果双方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会判决女方酌情返还给男方。

五、假离婚可逃避债务。
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
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有权责令或强制两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骚扰前妻谁也管不着我。
有些男方人与妻子离婚后,还经常找借口干扰前妻的正常生活。
夫妻双方一旦解除了婚姻..,双方就不再具有忠诚、扶养、同居等夫妻义务。男方再侵犯其前妻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构成违法,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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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婚姻家庭收养继承法律咨询
2、代理离婚诉讼案件;
3、代理一方请求人民撤销婚姻或宣告无效婚姻案件;
4、代理离婚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案件;
5、代理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代理子女抚养费变更、监护权变更诉讼案件;
6、代理申请亲子鉴定;
7、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8、参加协议离婚谈判,协议离婚调解、居间谈判;代理双方通过.办理协议离婚;
9、草拟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草拟离婚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
10、律师见证(婚前财产见证,婚内财产约定见证,分居协议见证,离婚协议见证,遗嘱见证或遗赠见证;
11、重婚、遗弃等刑事案件控告或代理;
12、家庭析产纠纷案件代理及律师见证;
13、代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14、代理同居引起的财产争议,子女抚养争议案件;
15、代理离婚引起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
16、其他有关婚姻家庭收养继承案件。
婚姻家庭:诉前交涉及调解、感情破裂认定、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返还结婚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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