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磊若软件公司群体性起诉侵犯其Serv-U软件著作权之郑州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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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律师    美国磊若软件公司群体性起诉侵犯其Serv-U软件著作权案件,在 多个城市广泛展开,最近战火烧至河南,郑州知识产权律师周华律师代理其中一二个案件,虽然整个案件看起来非常不利,但是代理律师通过研究案情,认为磊若公司此次提起的群体性软件著作权维权之路,是剑走偏锋,其有可能会广泛胜诉,也有可能这种所谓“零维权成本”的维权方式引起中国.知识产权法官的反感,希望各位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擦亮眼睛,严格依照法律,维护法律的正义和企业的利益。
  对于公证证据应谨慎对待,在没有申请.进行证据保全的情况下,磊若公司仅凭其一份存在技术和法律瑕疵的公证书,指控被告侵权,实属证据取证不足。该公证书的法律效力至多是一份被告涉嫌侵权的线索证明,而不是侵权证明。
  磊若公司在起诉的案件中主张的赔偿额,均在20万以上。其提供的证据是其中国大陆销售商销售给其他用户的销售合同和发票,证明每套Serv-U软件的销售价格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
  而根据磊若公司官网提供的销售价格证明: Serv-U软件最新版的销售价格只有2种,其中Serv-U FTP Server软件价格仅为495美元/套(约合人民币3000多元),可同时使用3个域和并供250个用户同时下载;最贵的Serv-U MFT Server软件,对应无限域和无限用户同时下载的版本,也只需2995美元/套(约合人民币2万元)。
  同样的软件,国内外的销售价格相差上十倍甚至上百倍,怎么能让人信服?而且,Serv-U软件对用户..服务器来说,使用一套足以解决需求。
  所以,.认定被告存在侵权行为,被告最多也只是使用了一套Serv-U软件。被告的侵权行为最多也只造成原告减少了一套Serv-U软件的许可数量,对原告造成的实际损失仅为一套软件的单位利润。原告诉请的人民币50万元的赔偿请求要得到.的支持,似没有依据[中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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