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收费遇尴尬:合理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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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律师    为节约养车成本,一种邀集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的“拼车”现象,在我市悄然兴起。记者调查发现,“拼客”们在“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时,也得到了实惠:想坐私家车的人满足了愿望,有车一族顺便“捎个脚儿”,还赚了油钱[中法网]。

      然而,这种自发的“拼车”互利行为,却带来理与法的冲突,引发多方热议。

      记者调查:“拼车”收费并不高 车主只为赚油钱

      陈峰家住樊城春园路欣欣家园小区,工作单位在襄城檀溪路上,他每天要先坐13路车到长虹大桥襄城桥头,再换乘512路车到单位。为了方便,前两个月起,他开始搭乘别人的私家车上下班,每月向对方支付150元油钱。

      陈峰给记者算了笔账:坐公交车上班,每天两趟,来回花费8元,一个月22天上班,需要176元。搭乘别人的私家车,不但省了钱,还节省了等公交车的时间。

      记者问:“顺风车容易找吗?”陈峰说:“特别容易,你可以在小区贴个小广告,更方便的就是上网找,现在发布搭车信息的..多的是,襄樊就有专门的‘拼车’..。”

      记者在建昌家属区门口的广告栏上,发现了一张“拼车”广告,“本人的车型是POLO,上班路线:长汉路—长虹路—邓城大道,时间为早晨8点、中午不回、下午5点半。下班后原路返回。”根据广告信息,记者与这位私家车主取得了联系,车主说:“包月120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谈到每月100元。车主说:“这比出租车的收费低多了,我就赚个油钱,现在养车太贵了。”对于记者提出的安全问题,该车主称,他开车5年了,对自己的技术非常自信。

      运管部门:“拼车”收费不合法

      对于“拼车”行为,我市运管部门的态度很明确:免费搭乘私家车是允许的,如果出现收费行为,就违反了客运管理规定,是非法的;一经查实,车主需要接受罚款3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处罚。

      市运管处工作人员解释:“‘拼车’这种形式,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上下班高峰时的交通压力,但是从交通法规的角度讲,没有市客运管理处颁发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证件,车主或司机无权进行收费和运营。而普通的私家车也不可能得到客运处的允许,从事有偿揽客。”

      该工作人员提醒,正规的营运车辆有合法手续,有定期的车辆维护、车辆乘客保险等来确保乘客的安全,发生事故后理赔比较容易。而私家车搭载客人,收了钱就是非法运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乘客一点保障都没有,因为车主不会出具任何的收费凭证;就是产生普通的纠纷,乘客也没有保护自身权益的证据。

      多方热议:“拼车”收费该何去何从?

      市客运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说:“按照相关规定,只要是‘拼车’收费,无论是支付加油费,还是给香烟、礼品,都是违法的,属于客管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虽然是这样认定的,但取证很难,车主与搭乘人员属双方自愿,不会相互指证。”

      市民胡琴说:“私家车一个人使用太浪费,多一个人使用,乘车人象征性付点费,这是一种助人为乐的行为,怎么成了‘黑车’呢?”

      出租车司机张明强说:“‘拼车’现象挖走了一部分消费者,这是在抢我们的饭碗。”

      襄樊电大副教授陈新剑说:“‘拼车’有巨大的市场,也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但合理不合法,这种现象违背了相关交通法规,私家车收费属于商业行为,不利于出租车司机合法、公平的竞争。”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平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中法网]。‘拼车’隐藏着法律风险,‘拼车’过程如果出现了车祸,该怎么处理?双方各负什么责任?如果遇上一个不良车主或者不良乘客,产生了人身伤害又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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