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票据诈骗罪律师_暂时不
首页>>法律常识
服务范围包括江苏省各市县及南京市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江宁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中法网






陆某没有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形态。由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特殊性,实际上不存在金融诈骗罪的间接故意形态.cnLaw.net。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我国刑法中犯罪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方面的内容,根据我国刑法14条的规定,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中法网。这种认识的内容中最根本的内容是对行为的危害后果的认识.cnLaw.net。由于受刘某的蒙蔽,陆某一直认为刘某已就借款之事与交投公司协商好,刘某通过中行朱德庆的..暂时将交投公司资金借用,不久将归还借款.cnLaw.net。陆某根本没有认识到刘某利用自己在诈骗银行。他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帮助刘某的行为会造成刘某的诈骗成功,从而使中国银行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刑法14条的规定,直接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陆某因转让酒店而认识刘某,他帮助刘某贷款只是想让刘某尽快支付酒店转让款,丝毫不希望自己的行为危害社会,所以也根本不存在犯罪故意.中法网






























三、在空白凭证上偷盖印章,而使用该凭证骗取财物的行为的定性
  从实践中出现的案件来看,对于在空白凭证上偷盖印章,而使用该凭证骗取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值得研究。
  例如,有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陈某,系上海某私有制衣公司总经理,1996年底因做服装生意亏损,为偿还债务,自1997年3月至1998年7月期间,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上海某购物(超市)中心集团财务部经理王某(因挪用公款而另案处理)的信任,使王某利用职权先后将本单位)700万元资金存入银行(该银行与被告人陈某..熟稔),而后由被告人陈某将这笔巨资划入自己的账户使用。被告人陈某转账的手段是:在对方即购物(超市)中心答应“借款”后,以帮助对方到银行开户为借口,将对方携带财务印鉴章的财务人员骗出单位,趁该财务人员疏忽之机,在出租车上秘密用对方的财务印鉴章偷盖在自己事先从银行购买的空白贷记凭证上,而后填写转账数额.cnLaw.net。对此案,检察机关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起诉。辩护律师则认为,行为人陈某并没有使用“伪造”的贷记凭证,而只是在真实的贷记凭证上偷盖了对方印鉴章.中法网。最后,.采纳了控方意见,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无期徒刑{6}.cnLaw.net
  在上述案件中存在的关于“在真实的空白金融凭证上偷盖印鉴章(也是真实的)算不算伪造金融凭证”的争议,实际上就是一个怎样理解“伪造”的问题.中法网。针对这个案例,有学者认为,被告人陈某通过在事先购买的真实的空白凭证上偷盖“借款方”真实印鉴的手段取得他人款项,不能认为是使用“伪造”的金融凭证骗取财物。如果将这种手段行为理解为“伪造”金融凭证,明显超出刑法用语的应有涵义,有违罪刑法定原则{6}.cnLaw.net
  但也有学者认为,对于金融凭证来说,在真实凭证上偷盖印章这种行为,实际上也是一种伪造行为,使用伪造的金融凭证骗取公私财物,则只能构成金融凭证诈骗。因为,盗用他人印章用于特定行为时,印章本身并无价值,对行为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填写虚假内容,并用来实现其占有公私财产利益的目的。虽然签章是“真实”的,行为人只是用其配合完成他的整个伪造凭证,骗取财物的计划,骗财是主行为,盗用印章是从行为,是为骗做准备,打基础。而这种假凭证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欺骗性,难以识别真伪,受害人一旦上当受骗,就会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危害大,故应对其以金融凭证诈骗罪予以严惩{7}.cnLaw.net
  我们赞成..种观点,对于“伪造”、“变造”的界定,必须坚持罪刑法定主义原则,严格按照刑法用语的应有含义,来对刑法规范进行合理的解释,即“伪造”是指行为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非法印刷、复印、复制金融凭证的行为,而且还必须是以某种客观存在的凭证为仿照的对象,如果行为人只是自己制作一种与客观存在的凭证完全不同的所谓“凭证”,则不能以伪造凭证认定;“变造”是指利用拼接、挖补、涂改、擦消等方法,对真实、合法的金融凭证进行加工,改变其真实内容,使之适合其非法需要的行为.cnLaw.net。在上述案件中,空白贷记凭证与印鉴都是真实的,行为人并未实施任何伪造、变造行为,虽然其取得真实印鉴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贷记凭证在金融结算活动中的功能与性质决定了这并不影响其真实性,所以行为人利用该贷记凭证骗取财物的行为不构成本罪.cnLaw.net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相关内容:
·栖霞离婚律师网
·栖霞医疗事故律师_南京医疗纠纷律师,南京医疗诉讼律师
·南京律师代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辩护词
·申请确定监护人代理词
·江宁遗产继承律师

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签订借贷合同后,债权人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利,但如果债权人行使的权利属于违约行为或其行为会侵犯到债务人的权益的话,债务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行使抗辩权,而债务人抗辩权的行使有先后之分。那么何谓合同履.
  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个人需要来决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
  偷税漏税最高可判刑多少年徒刑逃税数额在千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老人再婚后死亡财产如何分配老人再婚后死亡财产的分配需要区分情况。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3、如果没有遗.
  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事先同谋,事中有人没去实行犯罪,也按共犯处罚,相对于个人犯罪,共同犯罪是一种在主体数量上特殊的犯罪形态,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2、三人以.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高邮市律师
·苏州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我把货拉到地方了。他仓库满了。不能卸货。说要三天以
  • Q厂房租赁纠纷  怎么办
    A

    我租了我门村的一出厂房,现在合同到期了,我去交承包费,村里不租给我了,我们有合同的,合同上约定厂房不拆的情况下,同等

  • Q交通事故主责致死一人
    A

    交通事故主责致死一人

  • Q“泡工伤”如何处理
    A

    员工工伤鉴定后为面部7级伤残,可正常参加工作,但是此员工一直不上班,企业该如何处理?如果下达上岗通知书后,该员工仍不

  • Q孩子在技術學院上了一年半不給開證明怎麽辦。孩子馬上體
  • Q朋友借钱不还,急用钱,找他也不还,我有转账记录跟聊天
    A

    朋友借钱不还,急用钱,找他也不还,我有转账记录跟聊天记录请问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该怎么要?

  • Q我朋友包了一处装修工程,他找的工人和工人打架了,一个
  • Q涉赚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轻微,可取保候审或判缓刑吗?
  • Q我在北京私立门诊看病现在不给我开发票怎么办
  • Q你好朱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被恐吓威胁,勒索钱财我
    A

    你好朱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被恐吓威胁,勒索钱财我该怎么办。

  • Q律师你好?请问你手机号码多少
    A

    律师你好?请问你手机号码多少

  • Q梅蘭芳久成中國人偶像,導致365行業花木蘭越來越多?
  • Q我在网上叫鸡是在网上叫小妹妹的那一种哦备受骗了1万多
  • Q美容店开张有三个月了,还用办卫生许可证吗
  • Q你好,我双十二在淘宝买了一件焦糖色l码的羽绒服,然后
  • Q这样是否有效,您好:我给未婚的孩子买了一套房
  • Q他的信用卡用不了。也不给我钱属于什么情??
  • 法律常识
    www.cnLaw.net 中法网
    律师黄页 | 咨询中心 | 法律常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