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常识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江苏某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今日的法庭审理,开庭前我认真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提出代理意见如下:
根据鉴定结论书,被告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为无护理依赖,且无加强营养的医嘱,故被告主张的营养费,护理费不符合法律规定.
cnLaw.net。医嘱建议休息三个月,停工留薪期应当按照三个月来计算.
cnLaw.net。被告3月份从事水电工作,8月份就受伤,工作五个月不到不应该按63074元/年的行业标准计算三个一次性.
cnLaw.net。应当按2020年安徽平均工资52582元/年来计算才合理.
中法网。原告认可的费用是伙食费400元,停工留薪费用13145元(52582元/12*3),伤残补助金39437元(52582元/12*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291元(52582元/12*6),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3818元(52582元/12*10),合计123091元。
2020年4月-6月,原告每月支付被告生活费1500元,7-10月每月支付2000元,11-12月每月支付1500元,合计15500元;2021年2月9日支付19948元.
中法网。原告多支付6468元,希望法庭查明事实,扣除。
综上,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请合议庭采纳以上代理意见,依法判决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微信咨询

⊙相关内容:
·
南京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律师_侵犯著作权罪行为方式表现、入罪标准、量刑标准、立案标准、认定·
南京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_南京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标识罪的认定构成、量刑标准、司法解释、取保候·
浦口律师咨询·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会见规定、地址、电话·
江苏省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
一、夫妻离婚诉讼可以
再审吗?
一、夫妻
离婚诉讼可以
再审吗?夫妻
离婚诉讼是不可以
再审的。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
再审。”这一规定说明,不是任何民事案件都可以申请
再审。解除婚姻关系具有特殊性,其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可能.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阶段 ?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阶段?(一)预售方申请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我国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商品房预售广告中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醉驾初犯怎么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驾初犯,构成危险驾驶罪,对应的
量刑标准是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同时还构成了其他犯罪,那么要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例如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那么
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逃逸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财产
冻结的法律规定有什么?查封、扣押、
冻结是我们在司法实际案例中经常会遇到的词汇,在现实法律诉讼工作中时有发生,关于查封、扣押、
冻结的法律规定你了解多少?下面我们将用法律条款的角度为你一一介绍,希望你对法律关于
冻结的知识会有进一步的了解。.
劳务派遣公司
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责任容易产生争议。为此,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专门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安徽律师
·无锡经济开发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