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抢劫罪是怎么量刑的?
首页>>法律常识
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7年)相关规定,抢劫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抢劫一次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抢劫财物数额满1 000元,每增加2 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抢劫二次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9)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 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抢劫财物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每增加1万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2)抢劫二次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3)抢劫次数超过三次的,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一般残疾等级每增加一级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严重残疾等级每增加一级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特别严重残疾等级每增加一级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6)每再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中法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以下∶
  (1)为了挥霍或者实施赌博、吸毒等其他违法活动而实施抢劫的;
  (2)流窜作案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抢劫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以下∶
  (1)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中法网
  5. 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抢劫对象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考虑,量刑起点和基准刑依照上述规定确定.中法网。.中法网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兰州律师
魏向阳 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兰州律师
赵海晨 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5年
18868876507
兰州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兰州律师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兰州律师
范志强 律师
执业22年
13065042504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相关内容:
·甘肃省关于抢劫罪是怎么量刑的?
·兰州市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手续
·兰州市区县所有看守所电话、地址一览表
·甘肃省关于诈骗罪是怎么量刑的?
·甘肃省关于诈骗罪是怎么量刑的?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工程评定分为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

非法行医应负何种法律责任导致死亡
    非法行医应负何种法律责任导致死亡一、非法行医应负何种法律责任导致死亡首先,非法行医罪是指造成死亡的行为。根据规定,造成病人死亡的人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伤害,非医疗事故,触犯刑律.
  普通债权质押与其他权利质押的区别(一)标的性质不同普通债权质押标的为普通债权,即通常意义上的记名债权,而非证券表示的债权,它是一种相对权、请求权;股份质权的标的在实质意义上是一种社员权,而知识产权质权的标的是无体财产权,是绝对权,对世权。.
  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的,建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此时一定要把握住诉讼时效,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那么案件就不会受理。而向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哪些情形可以移送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

专业律师


兰州律师
魏向阳 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兰州律师
赵海晨 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5年
18868876507
兰州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兰州律师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兰州律师
范志强 律师
执业22年
13065042504

·兰州律师
·金昌律师
·白银律师
·天水律师
·嘉峪关律师
·定西律师
·平凉律师
·庆阳律师
·武威律师
·张掖律师
·酒泉律师
·陇南律师
·临夏律师
·甘南律师
·南京海事律师
·南京律师网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你好,我儿子在中学放学和几个同学跑去食堂吃饭,不小心
  • Q我们2015年在村上成包了18亩地林地(树林底)协议
    A

    我们2015年在村上成包了18亩地林地(树林底)协议书是40年,一起交了11万,今年村上要毁约,说有新政策,以前的作

  • Q您好,我想咨询的是一个电瓶三轮车和一个电瓶两轮车在淮
  • Q你好,我是一名合同制教师,签订下学期的合同半个月左右
    A

    你好,我是一名合同制教师,签订下学期的合同半个月左右我的上一级领导,因为我不会办事之类的原因把我开除了

  • Q我想咨询的是网贷超过银行的百分之多少可以不用??
  • Q请问我买手机1798元,我每?9要交二,请问这是什么
  • Q父母单位集资房没办房产证,转赠其中一个子女,如何办理
    A

    父母单位有套集资房;还没有办房产证,有我全额集资购买。父母把房子转给了我,因我有哥哥;姐姐,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该如

  • Q有个房地产开发商,但一级的那个迟迟不退款,找他多次退
  • Q离婚,两个儿子,家里有车,有房,房子是首付,需要帮
    A

    离婚,两个儿子,家里有车,有房,房子是首付,需要帮助

  • Q我想问下交通事故,然后跑过去发生事??
    A

    我想问下交通事故,然后跑过去发生事?? li

  • Q房贷办不了,房子定金能退吗
  • Q说好的包月,按天算,说好的四百一天,现在三百五,这是
  • Q我去年分期一款车,在我没有逾期的情况下被拖走了,去取车他们让
  • Q你好,我遇到了老人去世债务问题须要咨询一下
  • Q 我在宁德时代新能源做临时工,做了一个半月,昨天在
  • Q请问车祸未住院起诉办法,我是2011年12月1日车祸的去医院检查后左脚轻微骨折当
  • Q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及我现在的财产
    A

    我和丈夫分居1年,现在想离婚,孩子之前和丈夫生活,我现在想要回孩子抚养权,还有我这一年开了个店,生意还挺好,店怎么说

  • 法律常识
    www.cnLaw.net 中法网
    律师黄页 | 咨询中心 | 法律常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